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职责任务
为贯彻落实《x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单位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x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厅际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和《×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现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职责任务明确如下,请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落实法定职责,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指导、企业负责、路地协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全面助力铁路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我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改善。
二、工作目标
根据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厅(市)际联席会议工作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本部门职责,配合铁路运输企业扎实做好铁路沿线城市建成区铁路封闭区域外和未封闭区域铁路用地红线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与铁路交汇的城市道路、公用事业管线工程、城镇燃气管道的建设和管理,轻硬质漂浮物、垃圾收集清运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城市道路上跨并行设施移交和管理养护,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将城市建成区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纳入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协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等,防范化解铁路沿线风险隐患,推进问题整改,严防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影响铁路安全运行事故发生。
三、任务分工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
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靠近铁路线的施工项目,要制定专项安全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不对铁路运行造成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安全。
2. 规范施工行为。严格审查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严禁未经审批擅自施工。对于涉及铁路安全的建设项目,要提前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减少对铁路运营的影响。
3. 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二)城市道路及公用事业管线工程建设管理
优化规划布局。在城市道路及公用事业管线的规划阶段,要充分考虑铁路线路的分布情况,避免或减少与铁路线路的交叉。对于确实需要与铁路线路交叉的项目,要进行科学论证,选择最优方案,确保安全可靠。
2. 严格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标准,确保城市道路及公用事业管线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特别是在与铁路线路交叉处,要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完善维护机制。建立城市道路及公用事业管线的长效维护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修复存在的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因设施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轻硬质漂浮物、垃圾收集清运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治
加强日常巡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铁路沿线的城市建成区进行定期巡查,重点检查轻硬质漂浮物、垃圾堆放等问题,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2. 建立联动机制。与环保、城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
3. 提升居民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沿线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随意丢弃垃圾,共同维护铁路沿线的良好环境。
(四)城市道路上跨并行设施移交和管理养护
明确管理责任。对于已建成的城市道路上跨并行设施,要明确管理责任主体,确保设施有人管、有人护。对于新建设施,要在设计阶段就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建成后能够得到有效管理。
2. 加强设施维护。定期对城市道路上跨并行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存在的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别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要加强巡查力度,防止设施损坏引发安全事故。
3. 推进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城市道路上跨并行设施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设施状态的实时监控,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五)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
加快改造进度。按照铁路道口平改立的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改造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对于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2. 确保施工安全。在铁路道口平改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对于靠近铁路线路的施工项目,要制定专项安全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不对铁路运行造成安全隐患。
3. 加强后期管理。铁路道口平改立完成后,要加强后期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对于新建设施,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设施有人管、有人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对于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大投入保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为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于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五)注重宣传引导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和支持度。通过典型示范,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总结提升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完成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治理水平。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