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了农村土地承包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的确立和推广,土地流转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并已发展成为农村地区开展农业生产的普遍行为和重要经济社会现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政府政研室牵头,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组成课题组,对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分析整理易地扶贫搬迁村土地流转情况以及其他相关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对我市土地流转发展现状特点、存在问题、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互促互进成效等进行了阐述,最后提出了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的措施建议。
一、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一)土地流转步伐不断加快。截至202x年上半年,我市土地流转总面积XX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XX%,其中50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XX万亩,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达到XX个,与201x年底统计数据相比,全市流转面积增长XX万亩,50亩以上适度规模流转面积增长XX万亩,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增长了XX个。这一系列数据的变化,不仅反映了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活力,也体现了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认可度和参与度的提高。随着政策的逐步完善和市场机制的日益成熟,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增收致富,同时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土地流转模式趋于成熟。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适合当地实际、符合农民利益的几种土地流转经营模式。一是企业和种植大户租赁模式。主要依靠基层政府和村集体协调,引导农民将土地出租给当地或外地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发展种养业。这种模式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尤其在经济作物种植区表现尤为突出。通过企业或大户的规模化经营,不仅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还带动了周边农户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股份合作经营模式。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与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组成经济联合体,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发展规模种植、养殖和观光农业。这种模式强调了农民的利益共享,通过股权分红的形式让农民参与到企业的收益分配中来,增强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归属感。三是“返租倒包”模式。农业企业流转农民土地后投资整理土地,建成冬暖式大棚等农业设施,然后租给农户,统一生产标准发展规模经营,公司与农民签订合同,农民包产到户,企业负责销售和技术指导。这种模式既保证了企业的稳定收益,又解决了农民的资金和技术难题,实现了双赢。
(三)土地流转效益显著提升。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市场的不断扩大,我市土地流转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一方面,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为农产品进入高端市场奠定了基础。例如,某地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连片种植优质稻米,采用先进的栽培技术和管理模式,使得稻米产量和品质大幅提升,产品远销国内外市场,农民收入显著增加。另一方面,土地流转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特别是对于那些无法外出务工的留守人员来说,土地流转后的务工收入成为他们重要的经济来源。此外,土地流转还有助于解决农村土地撂荒问题,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目前,我市土地流转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缺乏统一规范的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导致土地流转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农民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和市场观念,往往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签订不平等合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此外,土地评估、抵押、担保等相关配套服务滞后,影响了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土地流转监管不到位。虽然我市各级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监管不力的现象。一些地方为了追求土地流转面积的增长,忽视了对流转土地用途的严格管控,出现了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质量等情况。此外,对于土地流转中的纠纷调解机制不够健全,农民在遇到问题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支持。
(三)土地流转资金投入不足。土地流转涉及到土地整理、设施建设等多个环节,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目前我市土地流转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依赖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这不仅限制了土地流转项目的规模和速度,也影响了土地流转的可持续性。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土地流转项目难以顺利推进,制约了当地农业的发展。
三、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互促互进的成效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相结合的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一)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土地流转,我市逐步形成了以粮食、蔬菜、水果、花卉等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布局,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特别是在一些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例如,某地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连片种植高品质葡萄,建立了集种植、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链条,年产值突破亿元,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二)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土地流转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条件,推动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据统计,202x年我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XX%,比201x年提高了XX个百分点。机械化作业不仅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还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此外,土地流转还促进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三)增强了农民增收能力。土地流转使农民从传统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可以更多地参与到二三产业中去,拓宽了增收渠道。据调查,202x年我市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租金收入的农民占到了XX%,人均年租金收入达到了XX元。同时,土地流转后的务工收入也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在一些大型农业企业或合作社,农民不仅可以获得稳定的工资收入,还可以通过技术培训提升自身技能,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的措施建议
针对我市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形势和长远发展需要,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一是建立统一的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提供全面准确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完善土地评估、抵押、担保等配套服务,增强土地流转的吸引力。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市场观念,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强化土地流转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保流转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对土地流转项目的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三)加大土地流转资金支持力度。一是扩大财政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鼓励更多农民参与土地流转。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流转项目建设。三是探索设立土地流转基金,为土地流转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明确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权利边界,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有效途径,盘活农村闲置资产。三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发挥其在土地流转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总之,农村土地流转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土地流转政策体系,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努力开创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