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组织开展了“一定三有”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并结合村级组织建设情况调研,对各县(市、区)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我市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相关政策
(一)中央有关政策。20xx年20月,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xx〕20号)。《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一是保证合理经济待遇。按照不低于当地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报酬。在此基础上,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制度。二是强化保障措施。逐步为在职村党支部书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对正常离任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党支部书记,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给予一定生活补助。三是拓展发展空间。加大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等。
(二)省级有关政策。20xx年20月,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XX委组综〔20xx〕20号)。《实施意见》要求,要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措施。一是保证合理经济待遇。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同时根据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业绩,发放绩效补贴。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而相应增长。二是完善保障措施。将在职村党组织书记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根据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年限,在其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适当增加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的比例。对正常离任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党组织书记,建立生活补助制度,根据其任职年限及贡献,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三是拓展发展空间。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
二、市级政策及落实情况
(一)政策制定与实施
市委组织部在20xx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了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待遇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一是提高基本报酬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1.2倍的标准,确定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二是设立年度绩效奖金。根据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实绩,每年评选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给予一次性绩效奖金,奖金金额为基本报酬的20%至50%;三是建立长期服务奖励机制。对于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10年的,给予一次性长期服务奖励,奖励金额为基本报酬的100%;四是提供职业发展机会。积极推荐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各类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其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2. 为了确保上述政策的有效实施,市委组织部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措施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能够落到实处。此外,还建立了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每半年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3. 在具体操作层面,各县(市、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如A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待遇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提高到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1.3倍,并设立了年度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评选活动,对获奖者给予一次性奖金1万元;B县则在《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中提出,对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10年的,除给予一次性长期服务奖励外,还将优先考虑其子女就业问题,帮助解决其后顾之忧。
(二)政策效果
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我市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显著提升。据统计,自20xx年以来,全市共有120余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被选拔为乡镇领导干部,80余人通过考试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50余人被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些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不仅为基层干部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
2. 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据不完全统计,自20xx年以来,全市共有300余名村党组织书记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劳动模范,他们的先进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好评,成为引领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面旗帜。同时,村党组织书记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3.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随着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素质的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年来,我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改善民生福祉、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部分县(市、区)对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措施的重视程度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地方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资金保障不足等问题,导致一些村党组织书记的实际待遇未能达到预期标准,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
2. 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不尽合理。部分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此外,女性村党组织书记比例偏低,不利于充分发挥妇女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3. 村党组织书记职业发展空间有限。虽然近年来我市加大了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但由于受编制限制等因素影响,实际选拔数量仍然较少,难以满足广大村党组织书记的职业发展需求。
(二)建议
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将其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要解决好资金保障问题,确保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和绩效奖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其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
2. 优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建议采取多种措施,优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一是要注重选拔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优秀人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二是要加大对女性村党组织书记的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女性参与村党组织书记竞选,发挥其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独特优势。
3. 拓宽村党组织书记职业发展空间。建议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探索拓宽村党组织书记职业发展的新途径。一是要继续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打破编制限制,为更多优秀人才提供成长平台;二是要鼓励和支持村党组织书记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其在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同时实现自身价值。
4. 加强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将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定期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提升其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要注重实践锻炼,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到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完善村党组织书记退出机制。建议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退出机制,对于年龄较大、身体条件不再适合继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职务的,要及时调整岗位,妥善安排其后续生活;对于因个人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职务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免职,确保队伍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总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深化“一定三有”政策落实,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为推动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