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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河长巡河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河长巡河工作,落实河长职责,及时处置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根据安徽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巡河工作的指导意见》及《xx市河长巡河工作方案(试行)》(x河长办〔201x〕xx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巡河目的

  坚持问题导向,以各级河长巡河为抓手,促进全县河长工作落实,实现河湖有效管理保护。通过定期巡河,及时发现并解决河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河湖水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恢复,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二、巡河责任

  (一)各级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长巡河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解决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统筹协调河长巡河的落实,负责督导下级河长履行巡河职责,督查巡河工作成效。

  (二)本行政区域内最高层级的河长是该河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分级分段河长对河库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各级河长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三、巡河准备

  县级河长巡河由河长协助单位组织、协调和承办。乡级、村级河长巡河自行组织。各级河长及协助单位、河长办应及时、准确掌握河库相关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巡河,保证巡河成效。巡河前,各级河长及协助单位应详细了解河湖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河湖的地理位置、流域面积、主要污染源、历史问题等,确保巡河工作有的放矢。同时,要提前制定巡河计划,明确巡河路线、时间、重点检查内容等,确保巡河工作有序进行。

  四、巡河频次

  县级河长巡河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乡级河长巡河每月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巡河每周不少于一次。对问题较多的河湖,应加大巡查频次。本条要求巡河频次为各级河长本人巡河。通过增加巡河频次,可以更及时地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隐患。同时,各级河长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巡河频次,对于问题严重的河湖,应适当增加巡河次数,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巡河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巡河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区域;无堤防的河道,巡河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外陆域50米范围内的区域及其它可能发生水环境违法行为或水污染事件的重点周边区域。巡河时,各级河长不仅要关注河湖本身的情况,还要注意周边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排放等问题,确保巡河工作全面覆盖。

  六、巡河方式

  各级河长巡河可采取徒步、乘船、无人机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视河湖具体情况而定。徒步巡河适用于较小的河流和湖泊,可以直接观察河湖水质、岸边植被等情况;乘船巡河适用于较大的河流和湖泊,可以更好地了解河湖的整体状况;无人机巡河适用于难以到达的区域,可以高效、快速地获取河湖信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确保巡河工作科学合理、高效有序。

  七、巡河内容

  巡河时,各级河长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水质状况:检查河湖水质是否达标,是否存在明显的污染现象,如水体颜色异常、异味等。

  2. 河道畅通:检查河湖是否有阻塞、淤积等问题,确保河道畅通无阻。

  3. 污染源排查:排查河湖周边的污染源,包括工业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排放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生态修复:检查河湖生态修复工程进展情况,确保生态修复措施落实到位。

  5. 群众诉求:听取沿岸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对河湖管理保护的需求和期望。

  6. 安全隐患:检查河湖周边的安全隐患,如非法采砂、违章建筑等,确保河湖安全。

  八、巡河记录

  各级河长巡河结束后,要及时填写《河长巡河记录表》,详细记录巡河时间、地点、人员、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内容,并将记录表报送至河长办备案。河长办要定期汇总巡河记录,分析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

  九、问题处理

  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河长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交办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河长报告,争取支持和帮助。同时,要建立健全问题反馈机制,定期向社会各界通报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考核奖惩

  各级河长办要建立河长巡河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对各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表现优秀的河长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的河长进行问责处理。通过考核奖惩机制,激励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十一、宣传引导

  各级河长办要加强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要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榜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二、总结提升

  各级河长办要定期总结河长制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河长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积极探索河湖管理保护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为实现河湖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区河长巡河工作,落实河长职责,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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