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教代会体系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贯彻落实教代会制度是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法定要求,也是“双一流”建设的内在要求。当前全国高校已基本建立教代会制度,但仍存在对教代会法律地位认识模糊、领导对教代会工作重视不够、教职工参与意识不强、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文通过探讨教代会规范化、标准化、立体化建设,着力解决目前高校教代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充分发挥教代会在高校“双一流”建设中的作用提供有益探索。
一、重要意义
落实教代会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法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因此,教代会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学校管理工作中的制度性安排,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法定要求。落实教代会制度是“双一流”建设的内在要求。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现代大学制度和章程的重要构成。有效地施行教代会制度,可以保障广大教职工实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支持。
二、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各高校在推进教代会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高校对教代会的法律地位认识不足,将其视为可有可无的形式,未能充分认识到教代会在现代大学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二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一些高校领导将主要精力放在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上,对教代会工作缺乏足够的关注和支持,导致教代会的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受到一定限制。三是教职工参与意识不强,部分教职工对教代会的功能和作用了解不够,参与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教代会作用的发挥。四是长效机制不健全,一些高校虽然建立了教代会制度,但在实际运行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导致教代会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旨在进一步推进教代会体系建设,提高其在高校治理中的效能。
(一)强化认识,提升教代会法律地位
首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应加强对教代会制度的学习和宣传,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全体教职工深刻理解教代会的法律地位和重要性。其次,高校领导层应将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定期研究部署教代会相关工作,确保教代会的各项职能得到有效履行。再次,高校应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教代会制度的认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完善教代会工作机制
高校党委应切实加强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委书记应亲自过问教代会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高校应建立健全教代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教代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高校还应建立教代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教代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激发活力,增强教职工参与意识
为提高教职工的参与意识,高校应采取多种措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优化代表选举程序,确保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二是丰富教代会活动形式,除了传统的会议形式外,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移动应用等现代化手段,拓宽教职工参与渠道,提高参与度。三是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和反馈机制,鼓励教职工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给予回应和解决,让教职工感受到自己的意见被重视,从而增强参与感和归属感。
(四)健全机制,保障教代会长效运行
为了确保教代会制度的长效运行,高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对教代会的工作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教代会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决议得到有效执行。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对在教代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四是加强与其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教代会制度。
四、结语
总之,教代会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高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新时代的新挑战和新机遇,我们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教代会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教代会在高校治理中的效能,为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