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的安排部署和建立“三在村”工作机制的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工作,通过建立“岗位在村、阵地在村、责任在村”的“三在村”机制,助推党建扶贫工作,帮助实现全处脱贫致富。具体目标包括:一是确保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户在20xx年底前全部脱贫;二是提升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和服务能力,使之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三是建立健全扶贫长效机制,防止返贫现象发生,确保扶贫成果可持续。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岗位在村”机制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结合我处实际,每村(社区)选派1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会做群众工作的机关干部开展驻村帮扶。驻村干部要肩负起助推精准扶贫、助推经济发展、助推示范创建、助推基础设施改善、助推农民增收、助推民生改善、助推脱贫攻坚、助推“减贫摘帽”、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挂帮任务,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切实把包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驻村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服从村党组织的指挥调度,认真落实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每周在办事处工作5天,下村不少于3次。同时,驻村干部需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透明、公开、公正。
(二)建立“阵地在村”机制
机关干部要加强同村(居)党支部沟通对接,推进“党建+”行动计划,利用共产党员微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结对帮扶走访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和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向村民传递更多正能量和致富信息,帮助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各村(居)全覆盖。通过这些活动,不仅能够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还能够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建立“责任在村”机制
机关干部要坚持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党建,精准制定扶贫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党建扶贫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资源,努力使更多扶贫政策、资金在各村(居)落实。街道党工委书记对精准扶贫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精准扶贫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的扶贫工作也要高度重视,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扶贫成效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队伍建设
加大对驻村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注重从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同时,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提升其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建立驻村干部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驻村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倾斜,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设立专项扶贫基金,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培训劳动力等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开发,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扶贫格局。同时,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和信心,激发他们主动参与扶贫工作的热情。
(五)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定期督查制度,由街道纪工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社区)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和驻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扶贫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各部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总之,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