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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利用一天时间,在这里召开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场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效,查找问题不足,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全力提升城乡环境管护水平和县民文明素养,为建设全国文明县城贡献力量。刚才,相关部门和10个乡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相关负责人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了点评,并就下阶段重点任务作了具体部署,希望大家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突出环境整治,着力在建设和谐宜居美好家园上下功夫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高质量建设“3”的迫切需要,也是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入手,瞄准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务实的行动,着力在建设和谐宜居美好家园上下功夫。

  (一)以问题为导向从紧从实抓整治。今年以来,全县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对照省、市的工作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求,还有很多差距和薄弱环节需要下大力气抓紧解决。一要解决思想上是否真正重视的问题。目前,各乡镇之间工作推进力度存在较大不平衡性,大部分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作部署系统周密,工作举措扎实有力,工作力量配备完善。但也有少数单位有关工作进展比较迟缓,导致有的重点工作任务未能深入开展。部分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工作一线去督查指导、组织推进次数不多,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推进力度不够。二要解决工作标准是否真正到位的问题。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部分乡镇对环境整治标准偏低,管理还偏于粗放,精细化程度不高。许多地方的环境整治还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入和持久的治理措施。三要解决长效机制是否真正建立的问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任务,不能仅仅依靠短期的突击行动,必须建立一套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能够持续巩固。要建立健全环境整治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以项目为抓手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发展工程。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项目建设这个关键,通过实施一批重大环境整治项目,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城乡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水平。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推进生态修复工程。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如河道治理、绿化美化、垃圾处理等,努力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态环境。三是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要加强对水体、土壤等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三)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提升整治效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因此,我们必须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二是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建立健全群众意见收集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群众对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三是切实解决群众关切。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在构建高效联动工作格局上见实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必须强化责任担当,构建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推动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负责,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将整治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协调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面广、任务重,需要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对于跨区域、跨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评价体系,将整治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追责。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整治工作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宣传教育,着力在提升全民文明素质上求突破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风尚。

  (一)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展示整治成果,传递正能量。要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相关责任人主动整改。

  (二)普及环保知识。要结合“全国科普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要通过举办讲座、展览、竞赛等形式,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倡导文明行为。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要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要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和处罚,通过设立曝光台、罚款等方式,有效遏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总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全国文明县城、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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