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运算”写好纪律学习教育“小”文章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2x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清风徐来,水波不兴”,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背景下,党纪学习如同春风化雨,滋润着每一位党员的心田。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纪教育的“前沿阵地”,要通过点面聚合、虚实结合、动静融合的方式,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确保党纪学习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学前”筹备做“加法”,“点面聚合”将“典型案例”作为“小切口”,为党员筑牢防线。“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党纪学习教育如同筑堤防洪,需要在“学前”阶段精心筹备,扎实做好“加法”。基层党组织应深入调研、精心策划,确保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将党的纪律条规、典型案例等纳入学习内容,通过“点面聚合”的方式,既关注面上的普遍性问题,又深入剖析点上的典型案例,将抽象的纪律要求具体化、生动化,使党员干部能够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要明晰学习对象,将全体党员干部纳入学习范围,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确保学习内容的全面性和针对性,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之基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中”教学做“乘法”,“虚实结合”将“警示教育”作为“小课堂”,为党员敲响警钟。“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中,基层党组织要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与优化,通过“虚实结合”的方式,增强学习效果。一方面,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多媒体技术等现代手段,开展线上学习、在线测试等活动,拓宽学习渠道,提高学习效率。另一方面,要注重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形式,让党员干部亲身体验、直观感受,增强学习的感染力和说服力。特别是通过“警示教育”这一“小课堂”,将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教材,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警示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纪律底线,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此外,还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人物进行专题讲座,分享经验、传授方法,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质量。
“学后”巩固做“减法”,“动静融合”将“自我反思”作为“小镜子”,为党员补足精神之钙。“知行合一,方能致远”。党纪学习教育不仅要重视学习过程,更要注重学习成果的巩固与转化。基层党组织要在“学后”阶段做好“减法”,帮助党员干部及时查漏补缺,巩固学习成效。首先,要建立定期回顾机制,通过召开学习总结会、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对所学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思考,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明确改进方向。其次,要鼓励党员干部开展“自我反思”,将“自我反思”作为一面“小镜子”,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认真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主动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切实做到知错就改、见贤思齐。再次,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量化评分、民主测评等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估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确保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实际行动。最后,要持续跟踪问效,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将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学长”延伸做“除法”,“内外兼修”将“社会监督”作为“小天平”,为党员树立良好形象。“行百里者半九十”。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基层党组织要在“学长”阶段做好“除法”,既要注重内部管理,又要加强外部监督,形成内外联动、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一方面,要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另一方面,要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监督热线、邀请群众代表参与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判。同时,要注重正面宣传,大力弘扬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良好风尚,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此外,还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总之,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基层党组织精心组织、科学谋划,通过“全程运算”的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自我反思”、“社会监督”等作为“小切口”、“小课堂”、“小镜子”、“小天平”,贯穿于学习教育的全过程,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