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县治理办、县治违办分别安排部署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违建治理工作;XX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都赞同,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持之以恒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既是关乎长远发展的环境问题,也是关乎群众健康生活的民生问题,搞不好还是一个影响重大的政治问题。近年来,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去年成功创建了“全国绿化模范县”“省环保模范县”和XX个“国家级生态乡镇”。但客观上讲,我县目前城乡环境治理的压力仍然很大,经常陷入“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对此,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增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持之以恒地抓好抓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我县环境持续稳定好转。
一要攻坚克难求突破。在治理重点上,要突出抓好垃圾乱扔、广告乱贴、车辆乱停、红灯乱闯、违章搭建等现象的整治。在治理领域上,要重点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水域环境改善、市容秩序管控、农村环境治理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整治“霾”、“污”、“乱”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治理区域上,要向农村道路及院落、公路沿线、建筑工地等“重灾区”纵深推进,其中村组要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为统揽,做到设施齐全、村容整洁、生态良好;公路沿线要解决好垃圾清理、违法广告、违法建设等问题,特别是主干道和重要出入城通道要做好美化、绿化、亮化工作;要加强建筑工地监管,严格实施道路硬化、裸土覆盖、运输密封等措施,解决好扬尘污染问题。
二要多方联动聚合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各乡镇、有关部门务必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多方协作,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左右联动、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的现象。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细做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
三要创新方式增效能。面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治理效能。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实现环境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管理。例如,可以通过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实时监测空气质量、水质状况等,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项目,减轻财政负担,提高治理效率。同时,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确保环境治理取得实效。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不断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二、坚定不移推进违建治理工作
违建治理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近年来,我县在违建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区域违建现象较为严重,治理难度大;个别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将会严重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违建治理工作,坚决遏制违建行为,营造良好的城乡发展环境。
一是要依法依规严惩违建。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建认定和处理,确保每一步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对于已经查实的违建,要坚决予以拆除,绝不手软。同时,要加大对违建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在此过程中,要注重程序公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是要强化源头防控。要建立健全违建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违建行为的发生。一方面,要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确保所有建设项目符合法定程序和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搞违建。同时,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违建监督,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是要完善长效机制。违建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要定期开展违建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新出现的违建行为,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加强对已拆除违建地块的后续管理,防止再次被占用。此外,还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高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违建治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有人管、有人抓。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志们,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违建治理工作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宜居的新县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