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培树农村文明新风,实现物质脱贫、精神脱贫同步发展,引导村民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呈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良好局面,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XX市XX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按照“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精神,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的要求,通过设立“幸福基金”开展积分评定及“幸福超市”兑换活动,推动创建幸福小家、幸福小组、幸福村落,不断提升群众的认可度、获得感和幸福指数,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主体原则。
1.由群众参与方案制定。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让群众积极参与制定贫困村“幸福基金”积分评定标准及评定办法。2.由群众参与活动开展。要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要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避免搞形式、走过场。3.由群众参与评选评定。在评定和评比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示结果,坚持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对于评定和评比过程中优亲厚友、违规操作的要严肃问责。
(二)坚持全覆盖推进原则。
76个贫困村全覆盖推进,既要把贫困群众纳入参与范围,也要引导非贫困群众参与此项活动。要把参与活动的所有家庭都纳入评定范围,实现“人人参与、户户评分、家家受益”。
(三)坚持梯度推进原则。
梯度推进幸福小家、幸福小组、幸福村落创建,按计划开展评选活动。逐步形成勤俭持家、和睦相处的和谐家风;热心互助、宽容谦让的邻里关系;环境整洁、移风易俗的文明村落。
(四)坚持正向激励原则。
要结合星级激励、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对表现突出的家庭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增强群众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幸福基金”制度。
1.资金来源。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方式筹集“幸福基金”,确保基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将部分收益注入“幸福基金”,扩大基金规模。
2.管理机制。成立由村委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使用方向。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幸福超市”运营、优秀家庭和个人的奖励、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等,切实发挥基金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
(二)实施“幸福超市”积分兑换活动。
1.积分获取。根据家庭和个人在环境卫生、遵纪守法、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积分评定,每季度评定一次,年终进行总评。积分评定标准由各村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确保公平合理。
2.积分使用。积分可用于在“幸福超市”兑换日常生活用品、学习资料等物品,也可以用于参加村里的教育培训、文体活动等。通过积分兑换,既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生活负担,又激发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3.积分管理。建立完善的积分管理制度,定期公布积分排名,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积分评定和兑换过程的公开透明。
(三)开展“幸福小家”、“幸福小组”、“幸福村落”创建活动。
1.幸福小家。以家庭为单位,倡导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夫妻和睦的良好家风,鼓励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村内公益活动,提升家庭的整体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每年评选出一批“幸福小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2.幸福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村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邻里互助、文明礼仪等活动,营造和谐友善的社区氛围。对表现优秀的村民小组,可授予“幸福小组”称号,并在全村范围内推广其先进经验。
3.幸福村落。以行政村为单位,全面提升村庄的环境面貌、社会治安、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对达到创建标准的村庄,授予“幸福村落”称号,作为全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典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幸福基金”和“幸福超市”项目的实施工作。各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幸福基金”和“幸福超市”项目的意义、目的和成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指导,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村“幸福基金”和“幸福超市”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项目健康有序运行。
(四)注重总结提升。
及时总结推广在实施“幸福基金”和“幸福超市”项目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基层创新实践,探索更多适合本地实际的有效路径和方法,为全区乃至全市的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有效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培育文明乡风,促进物质和精神双脱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