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研讨发言材料(纪律处分条例分则部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认定违纪、对违纪党员和党组织作出党的纪律处理的根本法规,是党的纪律处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维护党的纪律的有力武器,是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根据会议安排,围绕学习《条例》第二编“分则”部分,交流以下几点体会:
一、坚持“学”中有厚度,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品上“下真功”
一是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重要意义。学习贯彻《条例》是促进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二是认真学习研读《条例》条款内容。新修订的《条例》与201x年版《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共11章158条。我们要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明白,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照检视自己的差距不足在哪里。从而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保持高昂的干事创业精气神。要把《条例》作为“常修课”“必修课”,常态化逐章逐条地深入学习,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二、坚持“思”中有深度,在学思践悟中“求实效”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动摇、不偏离。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践行初心使命。《条例》不仅是一套行为规范,更是一面镜子,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反思自身,勇于担当作为。我们要以《条例》为镜,经常对照检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将《条例》的精神实质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推动工作落实。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我们要将《条例》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严守纪律规矩,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特别是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推进过程中,更要严格遵循《条例》的规定,确保程序合法、过程透明、结果公正,以良好的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坚持“行”中有力度,在严守纪律中“树形象”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筑牢思想防线。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是党的纪律体系的基础。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严守政治纪律不仅是对个人的要求,更是对党的忠诚度的检验。因此,我们必须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无阻。
二是严守组织纪律,维护团结统一。组织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我们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服从组织决定,不得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是严守廉洁纪律,保持清正廉洁。廉洁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方面,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我们要时刻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
四是严守群众纪律,密切联系群众。群众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困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五是严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工作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岗位职责,恪尽职守,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同时,要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减轻基层负担,让广大党员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
六是严守生活纪律,树立良好家风。生活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崇德向善,营造风清气正的家庭氛围。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做社会文明进步的引领者和推动者。
四、坚持“督”中有温度,在监督执纪中“显关怀”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我们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格局。要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日常监督是预防和纠正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我们要把日常监督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通过谈心谈话、提醒批评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及时认识和改正错误,防止犯更大的错误。同时,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是注重人文关怀,体现组织温暖。监督执纪既要严格,也要有温度。我们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要有铁面无私的纪律约束,也要有关怀备至的人文关怀。要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要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等活动,帮助党员干部缓解压力、调整心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警示教育是预防和减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我们要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党的纪律要求和纪律处分案例,营造浓厚的遵纪守法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警示。
总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法规,是每个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我们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