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在这里举行格式条款点评会,这对净化我市消费环境,促进企业自律,加强行业规范管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真诚地希望,通过这次点评会,搭建职能部门与行业企业和消费者交流沟通的平台,共同规范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努力创造我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对参加这次座谈会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预祝这次点评会圆满成功。
近几年来,在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了积极成效,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市的消费环境一年更比一年好。特别是今年市消委在全市范围内招募了10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在消费维权领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还有一些经营者诚信意识缺乏,逐利思想浓厚,屡屡做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直接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目前,在消费侵权方面,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存在不平等的格式条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对此反映很大。所谓格式条款,就是经营者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经营者按照自己单方意愿拟定的,重点必然落在自身利益的维护上。一些经营者藉此优势地位,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只强调权利,有意识地逃避法定义务,甚至将不平等条款强加给消费者。特别是一些涉及公共服务的行业,沿袭旧体制下的规定,或仅从局部利益出发制定惯例,对消费者权利多加限制,更引起消费者的强烈不满。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格式条款点评会议,就是要动员广大消费者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揭露消费领域中现存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和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抨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通过唤醒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达到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目的。
首先,我们要深刻认识格式条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性。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格式条款作为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交易的重要形式之一,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然而,一些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中的模糊表述、不对等的权利义务分配,甚至非法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安全的消费环境。
其次,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仅是提升公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我们应当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要加大对经营者的普法力度,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只有当全社会都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风尚,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不平等格式条款的产生,实现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护。
再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力度。针对格式条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细化对格式条款的监管要求,为执法提供明确依据;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严肃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此外,还应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畅通投诉渠道,简化处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作用,形成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消费者共同努力。政府应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服务环境,为企业和消费者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诚信经营,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社会组织如消费者协会等应积极履行职能,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广大消费者则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参与到消费维权活动中来,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总之,通过今天的格式条款点评会,我们不仅要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更要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态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