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和中共xx市委组织部、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双方协商,就有关职责划转、工作交接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一、职责移交
按照最新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是加强指导,促使农业经营主体更加科学合理(减量)地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指导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理顺部门职能职责,切实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现将有关职责移交如下:
(一)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拟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三定”方案农村生态环境处职能。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201x年4月7日接受人民日报记者专访,谈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时,提到生态环境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作战方案。
(二)监督指导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工作。依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三定”方案农村生态环境处职能。
(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编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依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现将牵头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职责移交生态环境局。
2. 牵头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依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现将牵头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职责移交生态环境局。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发展的平衡,确保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不影响农民增收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生态环境局将与农业农村局密切合作,共同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划定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禁养区划定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工作交接
为确保职责移交后相关工作的顺利衔接,双方决定成立工作交接小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两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成员。工作交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梳理移交事项的具体内容,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制定详细的工作交接计划,确保各项职责无缝对接。
(一)资料交接
生态环境局需向农业农村局提供近年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相关文件、政策、技术规范、项目资料等,确保农业农村局能够迅速熟悉工作内容,开展后续工作。
2. 农业农村局需向生态环境局提供近年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文件、规划报告、项目实施情况、监测数据等,以便生态环境局更好地履行新职责。
(二)培训交流
双方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对新职责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方法等内容进行讲解,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2. 建立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方式,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三、协同机制
为确保职责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双方决定建立长效协同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和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一)信息共享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双方定期通报各自领域的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确保信息畅通、沟通及时。
2. 共享相关数据资源,包括环境监测数据、农业统计数据、项目实施情况等,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资源整合
在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同向上级部门申请支持,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倾斜。
2. 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工作联动
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双方将联合行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 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职责调整顺利进行,双方将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两局局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责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专人跟踪、专人督办。
2. 实行目标责任制,将职责调整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职责调整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这一中心任务,加强合作、创新思路、务实推进,为建设美丽xx、实现绿色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