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x〕1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为导向,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通过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开展“全流程、全项目、全事项、全层级”改革。推进全流程改革,改革覆盖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推进全项目改革,改革包括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包括并不限于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推进全事项改革,将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推动全层级改革,统一市、县(市、区)各层级审批管理体系,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主要目标。201x年上半年,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市级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和省相关系统平台对接;201x年底,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形成全国领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具体措施
(一)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取消不必要审批事项,对于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二是合并管理内容相近的审批事项,如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由地方人民政府出具承诺后,可以在施工许可前完成;三是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四是调整审批时序,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五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完善审批体系,加强部门协同。一是“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加快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统筹各类规划,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二是“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三是“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四是“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五是“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改革成效。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联合惩戒;三是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健全中介服务市场体系,破除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进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中介服务领域,促进公平竞争,降低服务成本;四是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增强改革意识,提高改革能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报道改革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确保任务完成。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同时,加强对改革成效的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我市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