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主席在党的十x届x中全会《决定》中指出:“要适应我国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这是我们党对十x大提出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具体化和新发展,也是政协工作的新任务。胡锦涛同志强调:“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是集中多方智慧,形成伟大力量的源泉。”社会和谐,是我们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和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政协组织和全体委员应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一)围绕发展要务,切实履行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倾力服务
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是解决当前各种社会问题的关键。政协要围绕发展要务,立足构建“和谐社会”,认真履行职能。一是要紧扣中心协商议政。和谐社会不是空中楼阁,必须建立在强大的物质基础上。政协组织和全体委员要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紧扣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精心选择协商议题。坚持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广泛的协商议政,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议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议提升大悟精神文化品位的“焦点”。在协商议政中,不仅要提出问题,更要拿出如何解决问题的建议。当前,全体委员要以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板块建设,农业如何增效、农民如何增收,以及招商引进等事关加快大悟发展的重大课题,进行协商议政。
二是要围绕大局建言献策。调查研究是政协履行职能、建言献策的基础、前提和基本方法,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政协组织中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政协委员都是社会各界的知名人士,要利用自身优势,就党委政府决策需要的、人民群众关心的,影响全县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要围绕当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要不断创新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调研渠道,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提出的建议能够贴近实际、切实可行,真正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民主监督是政协的重要职能之一,对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政协组织和全体委员要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责,通过提案、视察、评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在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帮助政府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力度,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强化团结协作,凝聚各方力量,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氛围
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关键。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肩负着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重要使命。要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强大合力。要积极开展各类联谊活动,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促进不同群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同时,要注重发挥政协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搭建平台,为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治理创造条件,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社会责任感,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关注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协组织和全体委员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要围绕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民生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开展调研,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完善。同时,要密切关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政府做好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支持,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共享社会进步的福祉。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县政协和全体委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各项职能,为推进大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我们携手并肩,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