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新农村建设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商业银行缘于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信贷权限上收、资金外流严重等因素,信贷服务功能锐减,不少地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已基本退出县域。同时,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发挥不充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仅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信贷服务,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作用乏力。因此,在现阶段,农村信用社首当其冲成为建设新农村提供金融支持的主力军。无可置疑,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中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真正要融入新农村建设这一伟大工程,却面临更多困难和问题。
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难点之一在于自身实力较弱,支农资金严重不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无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国有商业银行随着改革的深入,贷款权限上收,存款缴存上级行,使大部分县(市)国有商业银行变成了“储蓄银行”,分流了一部分支农资金;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过高,转存款的利息收入成为邮政部门可靠的收入来源,于是,邮政部门不断加大揽储力度,使邮政储蓄机构成为地方资金的“抽水机”,又分流了一部分支农资金。农村信用社吸存空间已十分狭小,建设新农村旺盛的资金需求与农村信用社资金不足的矛盾已十分突出。这一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周转,更制约了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发挥,亟需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来解决。
难点之二是农村信用社改革还没有到位,功能和性质不够明晰,抗风险能力不强。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完善,产权关系不明晰,“合作制”的经营方向定位也不明确,风险控制机制还不健全,无法形成明确而成熟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经营思想和机制。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如何在保持合作制原则的同时,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成为摆在农村信用社面前的一大挑战。为此,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明确其功能定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求。
难点之三是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水平还不高。由于传统经营理念和运作模式的影响,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以来,长期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强,服务功能单一的现象。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传统的服务模式已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为此,农村信用社应加快创新步伐,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在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方面,要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方式和产品,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服务。此外,还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面对上述难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多的支持和指导。首先,要加强政策扶持,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降低农村信用社的运营成本,增强其支农能力。其次,要优化金融环境,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形成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格局。再次,要推动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明确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其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最后,要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宣传力度,提高其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在具体的实施路径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低息贷款等方式,缓解其资金紧张的局面,为其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社与地方政府、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金融服务模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是鼓励和支持农村信用社开展金融创新,开发符合农村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信贷、农民住房抵押贷款等,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金融服务需求。四是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户信用档案,推广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制度,提高农村地区的信用水平,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五是强化农村信用社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加强在职培训等方式,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为农村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总之,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通过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加强合作等多方面的举措,不断提升农村信用社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的贡献。在这一过程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坚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克服各种困难,顺利完成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