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汇报材料
日前,依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X省委教育工委出台《关于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等层面,进一步明确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路径,对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面部署。
一、对标对表,守正创新健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意见》贯穿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为省级教育部门出台的首个主体责任党内规范性文件。《意见》抓住教育系统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通过多种手段和机制的综合作用,推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六责同步”,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层层传导,形成工作闭环,强化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打通管党治党治教治校“最后一公里”,让全面从严治党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上下齐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工作局面。《意见》坚持目标一致与自主创新相统一,坚持系统治理与分级负责相统一,坚持治理过程与治理效果相统一,用实实在在的措施,最大程度创造条件,营造敢于创新、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二、融合融入,科学精准把握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意见》紧扣教育工作实际,科学划分全省教育系统各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意见》强调,各党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各个环节,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通过定期开展党务培训、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意见》还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三、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意见》明确,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这些措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全省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
四、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意见》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为此,《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台账,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此外,《意见》强调,要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党务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五、注重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意见》明确,各级党组织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发生在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师生切身利益。要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要强化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使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弘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通过这些举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总之,《意见》的出台,是X省委教育工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严格按照《意见》要求,扎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