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座谈会,目的任务很明确,就是通过座谈形式让大家谈经验、找问题、谋措施,梳理、认清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谋划、细化今后推进的措施。刚才,3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在以案促改实施推动上,做了很好的经验交流,各位纪委书记在查找工作不足上也比较全面、准确。归纳、分析这些问题,不难看出短板就存在于认识程度、推进手段和压实责任3个方面。像案发单位不想揭丑,非案发单位存在“看戏”心态,这就是认知程度不够;将以案促改开成警示教育会,“一会了之”这就是方法形式单一,推进的抓手不多;成果转化不明显,制度化常态化没有形成,这就是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同志们,问题就是导向,短板就是重点,上述现象已经阻碍了以案促改工作的有效推进,需要我们正确对待,用更加严实的举措加以解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站位再提升,切实解决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
201x年4月,XX省纪委结合“三不”一体推进,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探索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并在当年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201x年省委、省纪委在巩固前期成果的同时,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本兼治的重要论述,经过大量的调研,相继出台《XX省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将以案促改工作用制度固定下来。201x年8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一次以中央党内法规的形式要求推动以案促改。今年省纪委认真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聚焦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新起点上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打通“三不”内在联系、形成整体合力、放大叠加效应,使“不敢”更有力、“不能”更有效、“不想”更自觉,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上述以案促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项工作不仅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化,更是对党的自我革命精神的具体实践。因此,我们必须从更高的政治站位出发,深刻认识到以案促改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来抓。
二、措施再强化,切实解决推进手段单一等问题
以案促改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影响深远。要想取得实效,就必须在推进手段上下功夫,避免简单化、形式化。首先,我们要注重案例的深度剖析。每一个典型案例都是宝贵的教育资源,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剖析,可以揭示出问题的本质,找出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为后续的整改提供精准指导。其次,要加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警示教育不能仅停留在表面,而应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特点,设计符合实际、贴近需求的教育内容,确保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再次,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传统的警示教育会议虽然有一定的效果,但容易流于形式。我们可以通过组织专题研讨、开展情景模拟、编写案例教材等多种形式,增强警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最后,要建立长效机制。以案促改不是一阵风,而是要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能落到实处,每一条制度规定都能严格执行,真正实现标本兼治。
三、责任再压实,切实解决成果转化不明显等问题
以案促改的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只有将责任压紧压实,才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党组)是推进以案促改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要细化责任清单。根据以案促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详细的责任清单,明确每一项任务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和预期目标,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三是要加强考核评估。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四是要强化成果转化。以案促改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动制度建设,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因此,我们要将整改措施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同志们,以案促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推进。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各项工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