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发言: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按照会议安排,我围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题进行研讨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知敬畏才能知方圆。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人无规矩,百事皆废。对政党来说更是如此。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领导成为了我们党纪学习教育警示片中的主角,从他们滑向泥潭的脚步可以看出,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往往是先从丧失敬畏心开始的,他们在赞扬和奉承声中逐渐自命不凡、自以为是、自我膨胀,从而最终导致触碰甚至是突破党纪国法的底线和红线。只有对党纪国法心怀敬畏,我们才能明晰行为的边界,知道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敬畏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于为人民服务,而不能用于谋取私利。敬畏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明白我们的所作所为都将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印记,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工作和职责。在敬畏中,不断校准自己的行为坐标,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保持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负责,做到行有所依、为有所范。
存戒惧才能有所止。明代王阳明在《传习录》中说:“戒惧亦是念。戒惧之念,无时可息。若戒惧之心稍有不存,不是昏聩,便已流入恶念”。戒惧并非是怯懦或退缩,而是一种自我警醒和约束。它要求我们在面对诱惑和挑战时,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外界的干扰所迷惑,不因一时的利益而动摇原则。戒惧之心是内心的一道防线,它让我们在关键时刻能够停下来思考,避免盲目行事。在实际工作中,戒惧之心表现为对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守,对组织纪律的高度尊重,对职业道德的坚定维护。只有心中常存戒惧,我们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偏离正确的轨道,不犯原则性的错误。戒惧之心还体现在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深切关注上,无论是在决策过程中还是在执行过程中,都要时刻想着人民的利益,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个行动都能经得起人民的检验。通过存戒惧,我们不仅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还能在工作中不断成长,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守底线才能行稳致远。底线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行为红线。守住底线,就是守住党性和人格的底线,守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没有底线的人,就像没有根基的大树,容易随风倒伏。守住底线,首先是对党的忠诚。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首位,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其次,是对人民的忠诚。人民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再次,是对法律的忠诚。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最后,是对道德的忠诚。道德是社会的良心,是个人的品格,我们必须坚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守住底线,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雷池一步,不触碰红线,不违背原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工作中行稳致远,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知敬畏是基础,存戒惧是保障,守底线是关键。只有将这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正确的方向,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仅是对我们个人的要求,更是对整个党组织的要求。只有全体党员干部都能够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我们党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不断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中。在决策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在执行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确保每一步都经得起检验。在监督过程中,我们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我们还要注重自我修养,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总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是党员干部必备的政治素养,是确保我们党始终走在正确道路上的重要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责任,将这一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