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x〕26号),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建立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传〔201x〕xx号)要求,建立完善我县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切实增强垃圾综合治理实效,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坚持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围绕“保障无害化、加强资源化、促进减量化”,统筹谋划、补齐短板、综合治理,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
二、工作目标
我县作为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县,到20xx年xx月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成湿垃圾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到20xx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四分类”处理系统,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标准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源头分类投放体系建设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四分类标准。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这些垃圾含有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需要特别注意收集和处理方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湿垃圾。主要包括: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烂的生物质废弃物。湿垃圾具有较高的水分含量和有机质,通过生物处理可以转化为肥料或生物能源,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旧纺织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不仅能够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还能创造经济价值。
干垃圾。主要包括:除上述三类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如破损陶瓷、卫生纸、一次性餐具、烟蒂等难以回收利用的垃圾。干垃圾虽然难以回收,但通过科学的处理方法,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2. 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在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等设置统一规范的垃圾分类投放点,配备清晰醒目的分类标识,确保各类垃圾能够准确投放。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3. 宣传教育与培训。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和分类能力。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学校教育等多种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此外,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升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建设
分类收集。建立健全分类收集网络,合理设置分类收集点,配备专门的分类收集车辆,确保各类垃圾能够及时、准确地收集。对于有害垃圾,应设立专门的收集点,并由专业机构进行安全处置;对于湿垃圾,应采用密闭容器收集,防止异味和污水外溢;对于可回收物,应设置专门的回收站,方便居民交投;对于干垃圾,则应按照常规方式进行收集。
2. 分类运输。优化分类运输线路,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建立分类运输台账,实时记录各类垃圾的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对于有害垃圾,应使用专用运输车辆,采取防渗漏、防遗撒措施,确保安全运输;对于湿垃圾,应采用密闭运输车辆,防止运输过程中产生异味和污水;对于可回收物,应使用清洁运输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卫生;对于干垃圾,则应按照常规方式进行运输。
(三)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有害垃圾处理。建立有害垃圾集中处理中心,配备先进的处理设备和技术,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同时,加强对有害垃圾处理过程的监管,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对于废旧电池、废荧光灯管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处理,确保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2. 湿垃圾处理。建设湿垃圾处理设施,采用生物处理技术,将湿垃圾转化为肥料或生物能源。通过厌氧消化、好氧堆肥等工艺,实现湿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同时,加强对湿垃圾处理过程的监管,确保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的达标。
3. 可回收物处理。建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可回收物的再利用。通过与再生资源企业合作,实现可回收物的规模化、规范化处理。同时,加强对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过程的监管,确保回收利用的安全和效益。
4. 干垃圾处理。建设干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采用先进的焚烧技术和设备,确保干垃圾得到高效、环保的处理。通过焚烧发电、余热利用等方式,实现干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同时,加强对干垃圾焚烧处理过程的监管,确保排放达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保障措施
政策支持。出台一系列支持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为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大对垃圾分类科研项目的投入,支持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和应用。
2. 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项目,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3. 科技支撑。加强垃圾分类技术研发,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提高垃圾分类处理的效率和水平。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垃圾分类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4. 监督考核。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秩序。
五、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 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监督管理;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有害垃圾的处理和监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垃圾分类设施项目的审批和资金安排;县财政局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县教育局负责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县科技局负责垃圾分类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3. 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各类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度,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局面。
4. 注重经验总结。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升工作水平。对于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要及时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县垃圾分类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县将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为建设美丽xx、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