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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的城市政府

  “功夫在诗外”。在新农村建设中,这句古老的箴言常常被运用来解释跳出“三农”抓“三农”,新农村建设需要通过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来推进。不仅如此,新农村建设还需要通过城市政府职能的转变与创新来推进,没有城市政府就业政策、城市管理政策、社会政策的支撑,新农村建设是不可持续的。本文的重点不是具体分析城市政府的这些政策,而是试图提供一种可供选择的认识框架和理论解释。基于农民从农业部门转移到非农部门的就业转变,城市政府的职能转变与创新至少包括实现农民工非歧视性就业、城市生活、公民身份获得以及最终市民化等方面。

  一、新农村建设向城市政府职能转变与创新提出的新要求

  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农业技术扩散、工商资本投入、农产品市场体系构建等方式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形成高效农业,实现农业部门的经济增长,是新农村建设直接而重要的途径。而伴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会出现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这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两种农业剩余劳动力非农化的途径,即“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改革开放早期,我国较多地采取了第一种劳动力就业结构转变方式。从1978年到1997年,超过1亿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到乡镇企业,在此期间,乡镇企业产出增长率年平均超过20%,但在1997年后,乡镇企业的增长速度显著放慢,甚至趋于停滞。[1]与此同时,“农民工”现象开始产生并不断发展。国务院20xx年4月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中国共有2亿农业转移劳动力,其中农民工数量为1.2亿左右,以“城市化”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已经成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形式。农业剩余劳动力吸收方式从农村工业化向城市化的转变,正体现了农村与城市的差别。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早期的高速增长,得益于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如土地优惠、税收减免等,这些政策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单纯依赖地方优惠政策的模式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和不可持续性。

  二、城市政府职能转变与创新的必要性

  随着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城市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给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促进其融入城市社会,成为城市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工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更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城市政府必须适应这一变化,通过职能转变与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工群体,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首先,城市政府应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加精准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针对不同技能水平和就业需求的农民工,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同时,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就业困难。此外,城市政府还应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其岗位适应能力,促进其长期稳定就业。

  其次,城市政府应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其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具体措施包括: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简化参保流程,降低缴费门槛,提高待遇水平;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农民工住房保障,通过廉租房、公租房等多种形式解决其住房问题;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再次,城市政府应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构建多元参与的农民工融入机制。通过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农民工之家等服务平台,为农民工提供便捷的服务和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工服务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良好局面;加强农民工文化活动设施建设,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其归属感和认同感;开展各类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融合,消除隔阂,增进友谊。

  三、城市政府职能转变与创新的路径探索

  为了更好地适应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新形势,城市政府在职能转变与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以下几点经验值得借鉴:

  一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降低农民工市民化门槛。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户籍改革政策,放宽落户条件,简化办理程序,为农民工落户城市创造便利条件。如某市推出“积分落户”政策,将学历、技能、社保缴纳年限等因素纳入积分范围,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申请落户;另一些城市则实行“零门槛”落户政策,只要在城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就业,即可申请落户。这些措施有效促进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提高了其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提升农民工生活质量。城市政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如某市投资建设了一批农民工公寓,提供低租金、高品质的居住环境;另一些城市则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区增设学校、医院、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其多样化需求。此外,城市政府还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通过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城市政府通过与企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技能培训,帮助农民工掌握新技能,适应市场需求。如某市实施“百万农民工技能提升工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农民工数十万人次;另一些城市则依托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等教育资源,开设农民工夜校、周末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方便农民工参加学习。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增强了其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城市政府通过建立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农民工服务管理工作。如某市成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资源,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服务;另一些城市则探索“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将城市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农民工诉求,协调解决问题。此外,城市政府还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参与社区治理,通过选举代表、参与决策等方式,让农民工在城市发展中拥有更多话语权。

  四、结论

  综上所述,新农村建设不仅是农村自身的问题,更是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城市政府作为推动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力量,必须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加快职能转变与创新步伐,为农民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城市政府应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解决好农民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每一位农民工都能在城市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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