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X人社函[201x]2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指示精神,坚持关口前移、预防先行,以强化信息系统管控为核心,以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和业务手工办理为重点,积极推进经办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着力构建具备事前预防控制、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检查功能的经办风险防控体系,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经办风险防控组织架构
1、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建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所有科(股)室为成员的经办机构风险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建立和完善单位风险防控体系架构,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审定风险防控制度和程序,对风险防控情况进行监督问责等。
2、创造条件配齐配强风险防控工作力量。待机构改革完成后,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经办机构风险防控组织机构建设,市级要设立风险防控机构,县(区)设立风险防控岗位,切实配备必需的工作力量,确保经办风险防控工作责任落实。
3、构建运行高效的经办风险防控体系。明确各级自身和内部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切实建立起层次分明、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风险防控运行机制,有效发挥经办风险防控体系的功能和作用。
(二)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
1、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保险风险防控信息系统建设。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实际,认真梳理业务经办风险点、风险防控预警指标、预警阈值和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风险防控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业务经办全过程的风险监测与预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操作,确保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对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风险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系统功能得到充分利用。
2、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减少人为干预。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对于能够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完成的业务,应尽量避免人工干预,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的风险。同时,加强对业务经办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结合业务经办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业务经办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x年x月—201x年x月)
1、召开全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我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通过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成立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3、制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x年x月—201x年x月)
1、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摸清风险底数。组织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重点查找业务经办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建立风险台账,为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2、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提升防控能力。根据风险排查结果,加快全省社会保险风险防控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确保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能够通过信息系统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加强对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风险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系统功能得到充分利用。
3、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减少人为干预。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对于能够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完成的业务,应尽量避免人工干预,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的风险。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结合业务经办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业务经办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x年x月—201x年x月)
1、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评估,全面总结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通过评估,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2、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改进提升。将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改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定期组织业务经办人员进行风险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其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确保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效,增强社会各界对风险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风险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供必要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的支持力度,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信息系统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为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抓好风险防控工作,为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