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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县预算单位实有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xx〕15号)、省财政厅《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根本上杜绝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真正实现单位零余额,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纳入财政账户集中管理,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模式,切实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低下的问题,做到账户严格管理、资金运作规范、监督管理到位,防止私设“小金库”、隐瞒转移收入、设置账外账等财务违规现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这一目标的设定,不仅是为了响应中央关于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号召,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让财政资金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福祉方面发挥最大效用。

  二、集中管理资金范围

  本次实行集中管理资金的范围为县本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各类账户上的实有资金(项目贷款除外)。这一措施旨在全面覆盖所有可能的资金来源,确保财政资金的透明度和安全性,避免任何形式的资金流失和浪费。同时,这也是对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一次全面提升,有助于培养更加规范、严谨的财务管理习惯,为今后的财政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三、账户管理原则

  所有集中管理资金不改变资金性质,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及会计核算权维持不变。取消预算单位基本账户实有资金的归集功能,保留授权支付清算功能,真正做到国库集中收付、单位账户零余额。这一原则的实施,意味着预算单位的资金将不再滞留在单位账户中,而是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从而大大减少了资金在途时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这也有效防止了因资金长期滞留而产生的利息收益归属问题,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2. 从严控制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单位使用资金时只能拨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不得从财政零余额和单位零余额账户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这项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资金流动的方向,杜绝了单位之间相互拆借、挪用资金的行为,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有据可查,增强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3. 严格审核其他银行账户。对预算单位开设的各类其他存款账户进行严格审核。对按政策规定应单独核算、具有特殊用途的账户暂时予以保留,对能够归并的账户进行归并。对未按规定开设的、已过规定期限的账户一律撤销。这一举措不仅简化了账户管理流程,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工作负担,还有效防范了因账户过多、管理混乱而带来的财务风险。通过对账户的严格审核和清理,确保了账户设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为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为了确保此次改革的顺利推进,我们将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各项措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此次改革的具体事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充分理解改革的重要性和具体操作方法。同时,开展全面的摸底调查,详细了解各单位现有账户情况,为后续的账户清理和整合提供准确数据支持。此外,还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此次改革的目的和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2. 账户清理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6月):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对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账户,坚决予以撤销;对于可以归并的账户,进行合并处理;对于确需保留的账户,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此过程中,将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账户清理工作有序进行,避免出现因账户清理不彻底而导致的问题。

  3. 系统建设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财政资金的实时监控和高效管理。系统建设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各单位的实际需求,确保系统的实用性和便捷性。同时,还将加强对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财政资金数据的安全可靠。此外,还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各方职责,确保系统运行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 试运行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在部分单位先行试点,逐步推广新的国库集中支付模式。通过试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和管理制度。试运行期间,将定期召开总结会,交流经验,分享成果,为全面推开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5. 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所有预算单位都能熟练掌握新的支付模式,实现平稳过渡。同时,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确保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此次改革的顺利推进,我们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 强化培训指导: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确保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工作人员熟悉改革政策和操作流程。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单位的培训,提升一线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将通过现场指导、远程支持等多种方式,及时解决各单位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 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4. 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改革的意义和成效,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在改革初期,要加大对基层单位和群众的宣传力度,消除误解和疑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预期效果

  通过此次改革,我们期待达到以下预期效果: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减少资金在途时间,提高资金周转速度,降低资金成本,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利用。

  2. 增强财政资金安全性:通过严格的账户管理和资金监控,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3. 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通过改革,推动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财政管理的整体水平。

  4.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树立政府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总之,此次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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