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维护基金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x〕90号)文件及省人社厅、省就业局相关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风险防控组织建设,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机制,落实内控要求,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遏制失业保险基金大案要案发生,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信息化水平等多措并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严明制度、严格检查、严肃处理,对侵害失业保险基金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全面防控基金管理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点,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隐患。同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风险,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统筹防控。统筹防控各险种各环节的管理风险,统筹防控业务、财务、信息、档案风险,统筹防控行政、经办、服务机构和参保单位以及参保个人的风险。形成部门间、层级间的工作合力,确保风险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持重点突破。强化内部控制,在经办管理上突出业务、财务、信息控制;在经办内容上突出重大政策支付控制。针对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节点,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对于涉及大额资金支付、特殊群体待遇核定等高风险业务,要实行更加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得明白、用得放心。
坚持创新推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再造流程,优化完善经办管理和监督,实现基金管理精细化、监督智能化。积极探索“互联网+社保”新模式,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数据共享和分析应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注重培养复合型人才,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术能力,为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措施与职责分工
(一)落实制约机制,健全内控体系
1.完善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的机制。加强内控组织建设,市级经办机构要有内控部门,各县(区)至少要有专职的内控岗位。合理配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不相容要求,严禁业务和财务岗位兼任,严禁业务和信息岗位兼任,严禁会计和出纳兼任、严禁稽核和业务岗位兼任。待遇发放等高风险岗位必须任用正式人员,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5年。通过明确岗位职责、细化操作流程、加强业务培训等措施,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管、有人问、有人负责,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的内控网络。
2.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强化财务核算,准确反映基金收支情况,定期进行账务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加强财务审计,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防范信息泄露风险。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严格用户权限管理,按照最小权限原则设置用户权限,防止越权操作。加强数据备份和恢复管理,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加强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防范因人为因素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同时,注重信息系统与业务流程的深度融合,实现业务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提高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加强档案安全保密管理,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泄露等现象的发生。定期开展档案清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档案资料的有效利用。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1.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基金管理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注重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提高监督检查的效果。
2.严肃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于违反基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追究范围、程序和标准,确保责任追究工作有章可循。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公开曝光、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3.加强社会监督,提高透明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结余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等重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监督电话、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积极宣传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2.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帮助干部职工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新入职人员的岗前培训,确保其尽快熟悉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举办业务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热情,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作风。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廉洁自律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以优良作风取信于民。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有能力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