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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生命 关爱家庭”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和预防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县多元化解办、县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教体局、团县委、县妇联决定,用半年多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尊重生命 关爱家庭”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我们深刻认识到,社会治理不仅要注重末端治理,更要注重源头预防,特别是对于“民转刑”命案这类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更需要我们提前介入,积极作为,从根本上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命至上”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命案必防、命案可防”的理念,建立健全命案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化解机制,有效遏制和预防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努力杜绝一案死亡3人以上的“民转刑”命案发生,形成防范“民转刑”命案的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工作格局。具体目标包括:一是全面摸排矛盾纠纷,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二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通过培训和指导,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调解技巧;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完善心理干预机制,关注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1.各乡镇多元化解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各类专群力量,专项摸排和及时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权属、边界管理、民间借贷等命案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通过进村入户、梳理式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解决。要结合维稳隐患排查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集掌握可能引发命案的情报信息。对可能引发命案的重大矛盾风险隐患和情报信息,要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并严格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化解责任措施,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防止恶化升级为刑事案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各级多元化解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动态,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点。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等时间节点,要加大排查力度,确保不留死角。同时,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关注,如前科人员、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暴力受害者等,通过定期走访、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防止因个人极端行为引发命案。此外,各级多元化解组织还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县多元化解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妇联

  (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1.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升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调解的能力。同时,要注重调解技巧的培训,使调解员能够灵活运用各种方法,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此外,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智慧治理平台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矛盾纠纷在线调解平台,实现矛盾纠纷的线上受理、流转、调解和反馈。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矛盾纠纷高发区域和类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要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的优势,开发手机应用程序,方便群众随时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提高服务效率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大数据管理局

  3.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引导他们知法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注重典型案例的宣传,通过以案说法,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教体局

  2.深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要加大法律服务资源的投入,确保每个乡镇都有法律顾问,每个村都有法律明白人,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开设法治课程、举办模拟法庭等活动,培养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同时,要关注校园欺凌问题,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机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团县委

  (四)完善心理干预机制

  1.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心理咨询室等机构,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团队,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特别是在命案易发多发的群体中,如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长期失业人员等,要主动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们缓解压力,调整心态。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体局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群众的心理健康素养。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要注重心理健康知识的传播,消除心理疾病的污名化,鼓励有需要的人主动寻求帮助。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

  3.加强特殊人群的心理干预,对有暴力倾向、自杀倾向等高风险人群,要建立重点关注名单,定期进行心理评估和干预。同时,要建立健全危机干预机制,一旦发现有自杀、自残等危险行为,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悲剧的发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尊重生命 关爱家庭”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注重正面引导,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汇报,掌握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建立月度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要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为今后类似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总之,通过开展“尊重生命 关爱家庭”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为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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