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新时期“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拓宽选人视野,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把优秀干部选拔到科级岗位上来,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民主集中制;(六)依法依规办事。
二、组织领导
组长:【此处填写具体负责人姓名】
成员:【此处填写具体成员姓名】
三、选拔任用职位
可采取两种形式:定岗推荐,公布具体推荐职位如可提拔为办公室主任人选;不定岗推荐,如近期可提拔为正科级干部人选、近期可提拔为副科级干部人选。
四、任职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牢牢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够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为推动单位发展贡献力量。
3、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熟悉本职工作,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能够在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中准确判断、科学决策,有效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4、作风优良,品行端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廉洁自律,公私分明,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善于沟通交流,能够团结带领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面对困难和挑战时能够保持冷静、理性,积极应对。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情况下,对于工作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2、工作经验: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其中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年以上的下一级职务任职经历。
3、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0周岁。
4、其他要求:根据具体职位需求,还可能对性别、专业背景等方面提出特定要求,具体详见职位说明书。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发布通知: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在单位内部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发布干部选拔任用的通知,明确选拔职位、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向所在部门或直接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荣誉奖励证书等。
3、部门推荐:各部门根据个人自荐情况,结合平时表现,择优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候选人。
4、资格审查:组织人事部门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必要时可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二)考试与考察
1、笔试:主要测试候选人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候选人的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民主测评:组织全体职工对进入考察环节的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测评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4、组织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重点了解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三)讨论决定与公示
1、讨论决定:根据考察结果,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2、任前公示:将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等信息在单位内部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正式任命: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任命手续。
六、纪律要求
1、选拔任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禁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参与选拔任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任何与选拔任用有关的信息。
3、对违反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2、本实施方案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上述措施,旨在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确保将最优秀、最适合的人才选拔到关键岗位上来,为单位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同时,也希望通过此次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共同为实现单位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