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委办发〔201x〕9号) 和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市财政监〔201x〕11号)精神,确保针对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专项治理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控制和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具体目标包括:一是彻底清查和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特别是设立“小金库”、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三是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专项治理工作原则
分级负责。实行各部门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 突出重点。专项治理工作要围绕预算收支、资产管理、财务会计工作等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特别是对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要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3. 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惩防结合,完善相关制度。不仅要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还要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从根本上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县级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专项治理范围,细化专项治理内容,提升专项治理的针对性、有效性。
(一)专项治理范围
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基层单位。具体包括: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以及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特别要加强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覆盖。
(二)专项治理内容
201x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等问题,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私设“小金库”的问题。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是否存在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等行为,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设立“小金库”。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追缴非法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超标准接待、公车使用问题。重点检查公务接待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虚报接待费用等行为。同时,检查公车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超标准配备车辆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肃处理。
3. 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问题。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变相发放钱物等行为。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停止违规发放,追回已发放的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 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行为。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依法依规处理。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x年x月x日—201x年x月x日)
召开动员大会。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召开全县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召开相应的动员大会,确保将专项治理工作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
2. 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3. 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x年x月x日—201x年x月x日)
全面自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对201x年以来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立行立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该纠正的纠正,该处理的处理,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3. 上报自查报告。各乡镇、各部门要在自查自纠结束后,将自查报告和《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表》报送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及成效等内容。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x年x月x日—201x年x月x日)
组建检查组。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深入一线,逐项核查,确保检查工作全面、细致、准确。
2. 开展实地检查。检查组要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核实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到位、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指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3. 反馈检查结果。检查组在完成检查后,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被检查单位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x年x月x日—201x年x月x日)
总结经验。各乡镇、各部门要在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提炼有效做法,查找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报告应包括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2. 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防止问题反弹。特别是要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财经纪律得到严格执行。
3. 宣传典型。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总结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专项治理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
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于敷衍塞责、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对于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要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财经纪律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五、结语
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财政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们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