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工作部署和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以下11类场所。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博物馆和文物古建筑、学校等。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以下9类突出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上述11类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排查无死角、问题整改到位。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临时查封、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惩,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同时,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利用媒体平台公开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处置。要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员的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同时,要加大对消防设施的投入,确保各类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满足应急救援需要。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特别是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其自救互救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推动科技应用。要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广使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对重点场所的实时监测和预警。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和应用新型防火材料和技术,提高建筑物的耐火性能。同时,要加强对新技术、新材料的安全评估,确保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安全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局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区县、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工作亮点,按时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上报,以便及时研究解决。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上一份厚礼。同时,我们也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