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全面建立“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全覆盖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同步小康,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有关脱贫攻坚指示精神的紧急通知》、《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全覆盖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实施居家和集中救助帮扶的意见》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对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实施居家和集中救助帮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救助帮扶对象
救助帮扶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无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法定义务人但无履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能力、法定义务人有一定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能力但履行相关义务后仍无法保障基本生活需求,需要政府和社会提供救助帮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员、事实孤儿、失独老人以及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对象。
二、救助帮扶原则
履行义务,正向激励。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必须履行义务,法定义务人履行义务后仍无法保障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体,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可自愿申请实施居家和集中救助帮扶。居家为主,集中为辅。大力弘扬民族传统美德,主要以投亲靠友、邻里互助等方式实现居家救助帮扶,辅之以机构集中救助帮扶。适度保障,动态管理。强化政府职责,为居家和集中救助帮扶对象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等基本保障,建立居家和集中救助帮扶对象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应救则救、应退则退。整合资源,社会参与。充分运用扶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政策,整合各类社会救助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救助的工作格局。
三、救助帮扶措施
(一)完善基本生活保障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救助帮扶对象,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体,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2. 加强医疗保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帮扶对象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减轻其医疗负担。对于患有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帮扶对象,可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确保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 推动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的有效衔接,鼓励和支持救助帮扶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提高其晚年生活质量。
(二)加强照料服务
建立健全救助帮扶对象照料服务体系,依托社区、村(居)委会、养老机构等平台,为救助帮扶对象提供日常照料服务。对于居家救助帮扶对象,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或个人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
2. 对于集中救助帮扶对象,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同时,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
3. 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对象的照料服务工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网络。
(三)促进就业创业
积极开发适合救助帮扶对象的就业岗位,优先推荐其到公益性岗位、企业、合作社等单位就业。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救助帮扶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其提升就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
2. 支持救助帮扶对象自主创业,通过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降低其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3. 鼓励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吸纳救助帮扶对象就业,对于吸纳一定数量救助帮扶对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四)改善居住条件
对于居住条件较差的救助帮扶对象,优先将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其改善居住环境。同时,对于无房户,可采取租赁、置换等方式解决其住房问题。
2.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救助帮扶对象的生活条件。加大对饮水安全、道路硬化、电力供应等方面的投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3. 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对于符合条件的救助帮扶对象,优先安排其搬迁至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地区,提高其生活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脱贫攻坚特殊群体救助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脱贫攻坚特殊群体救助帮扶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财政要将脱贫攻坚特殊群体救助帮扶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脱贫攻坚特殊群体救助帮扶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脱贫攻坚特殊群体救助帮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
(四)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脱贫攻坚特殊群体救助帮扶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对救助帮扶对象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
五、结语
实施脱贫攻坚特殊群体救助帮扶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特殊群体救助帮扶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让所有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