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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维护民生民利,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纪委监察局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党的十九大以来,县委高度重视正风肃纪,先后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巡视整改“五个方面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治理,以及“作风兴县”活动,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但同时也要看到,干部作风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部分作风问题“隐形变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作风建设还未取得压倒性胜利,依然任重而道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着力整治以下 4 个方面的问题。

  (一)脱贫攻坚方面。重点整治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不到位,在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方面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克扣挪用、弄虚作假、假公济私、贪污受贿等问题。我们将通过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对扶贫项目的跟踪审计,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用到刀刃上,每一份扶贫物资都送到群众手中。同时,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速处置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二)干部作风方面。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群众等问题。为此,我们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服务能力,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同时,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促进干部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民生民利方面。重点整治在惠农政策落实、土地征收流转、旧村改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救灾救济等领域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以及教育乱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偏差,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同时,加大对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此外,还将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行政执法方面。重点整治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行政执法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执法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文明、执法过程不透明等,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政府形象,也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为此,我们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同时,加大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对于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严肃查处,坚决杜绝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整治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重点和进展情况,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同时,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三)开展专项治理。针对整治内容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脱贫攻坚方面,重点围绕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在干部作风方面,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民生民利方面,加大对惠农政策落实、土地征收流转、旧村改造等领域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行政执法方面,通过专项巡查、执法评议等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强化纪律约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整治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治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治内容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逐一整改落实。要注重整治效果,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感受到整治工作的实际成效。要注重总结经验,提炼有效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密切关注整治工作中的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要大力宣传整治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注重正面引导,弘扬正能量,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总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全县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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