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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效率,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在城市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西安市市容管理条例》、《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一)工作职能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案、工作计划;负责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所引起的信访接待以及各类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的相关活动;负责城管执法队伍日常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及重大、专项活动的统一指挥;负责城管呼死系统的维护和运行工作;负责大队罚没票据、罚没物资、固定资产管理以及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对各科队工作目标责任制定、督促落实、考核等工作。

  (二)行业概况及可能预见的风险概况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新城区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在城市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因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户外广告、门店招牌高空坠落的重大突发事件;因取缔占道经营,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物而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人民的正常生活,对社会有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事件。

  (三)应急工作职责

  1、新城城管执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协调和部署城管执法的应急保障工作。

  2、建立城管执法工作应急体制和机制,明确责任,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协调解决城管执法应急事件。

  二、应急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法律、法规授权的城市管理职能,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努力减轻突发事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二)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统一的原则,加强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预警体系,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

  (三)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同时,运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应急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区城管执法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辖区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应急指挥部

  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研究部署全区城管执法应急工作,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指导和监督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

  2.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3. 根据需要,调集全区城管执法力量和资源,支援事发地应急处置工作。

  4.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接受上级的指导和监督。

  (二)设立应急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收集、整理、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 起草应急处置方案及相关文件,组织应急演练。

  4. 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5. 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组建应急处置队伍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组建由局机关工作人员、各科室执法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队伍的主要职责如下: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2. 配合专业救援力量,参与现场救援,协助疏散群众,保护现场。

  3. 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4. 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恢复城市秩序,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预警与信息报告

  (一)预警机制

  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广播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市民注意防范。

  2. 加强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和地质灾害动态,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3. 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防范措施。

  (二)信息报告

  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程序、内容和时限。

  2.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在发现突发事件或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3. 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迅速报告应急指挥部,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4. 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规模、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具体响应级别由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响应程序

  Ⅳ级响应:由应急办公室启动,局机关各科室、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 Ⅲ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指挥部成员到岗到位,各科室、各街道办事处全力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 Ⅱ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启动,全区城管执法力量全部投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4. Ⅰ级响应:由区委、区政府启动,应急指挥部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全区城管执法力量和社会各界全力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现场处置

  迅速到达现场,了解事件基本情况,评估事态发展,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2. 组织疏散群众,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3. 协调专业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救援,救助受伤人员,转移被困群众。

  4. 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5. 做好善后工作,恢复城市秩序,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修复受损设施,恢复城市功能。

  2. 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遇难者家属进行安抚,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3. 对受影响的商户和居民给予适当补偿,帮助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二)总结评估

  事件结束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 总结评估报告应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并抄送相关部门。

  3. 根据总结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将应急处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

  2.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上级财政支持。

  (二)装备保障

  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装备,如通讯设备、交通工具、防护用品等。

  2. 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装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三)技术保障

  建立专家咨询机制,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 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先进的应急处置技术和装备,提高应急处置的科技含量。

  (四)培训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处置队伍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实战能力。

  八、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预案由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

  通过以上措施,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迅速行动,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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