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坚持新时代“四个特别”好干部标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确保各级领导权掌握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手中。作为民族地区的干部,要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视察自治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走在前、做在先,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作贡献。
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方面,态度要特别坚决。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民族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事业,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都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讲政治就要担当实干,民族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好用好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作为开新局、谋新篇的政治要求,作为做好党的民族工作的基本要求,在全面履职尽责上作表率,以思想的高度统一、力量的高度集中、步调的高度一致,凝聚起推动党的民族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强大合力。
明辨大是大非立场要特别清醒。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一些错误思潮和观点时有抬头,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构成潜在威胁。作为民族地区的干部,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坚决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同时,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要特别坚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有效抵御各种极端思想的渗透,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此,民族地区的干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各族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热爱各族群众感情要特别真挚。民族地区的干部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切实做到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同时,要注重发挥民族地区的优势和特色,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要注重加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的能力素质。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干部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使其具备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方法。三是要严格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要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优化干部结构,激发队伍活力,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总之,坚持新时代“四个特别”好干部标准,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民族地区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保障。作为民族地区的干部,我们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特别”要求,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言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富饶、和谐稳定的民族地区而不懈奋斗。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