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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乡镇(街道)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三级防控机制和责任体系,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相关组织主体责任“三个责任”,形成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决定对全县乡镇(街道)辖区道路实行交通安全“路长制”管理。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组负责”的责任体系和“多元共治、齐抓共管、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县乡镇(街道)辖区道路安全管理责任上肩、安全工作措施落地,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依法管理、长效治理,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三)总体目标。杜绝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总量、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全面下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面严重交通违法大幅减少。

  二、“路长”设置及职责

  (一)“路长”设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落实“一路一档、一路一长”的路长制,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辖区道路“总路长”,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为辖区乡道“路长”;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干部为辖区村级道路“路长”。

  (二)“路长”职责。定期检查责任路段,及时收集上报信息;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加强道路安全宣传,劝阻交通违法,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农村道路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路长制”包保体系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构建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包保体系,确保每条道路都有人管、有人问、有人负责。县级层面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路长制”工作的实施。乡镇(街道)层面,由“总路长”牵头,组建专门的工作团队,明确各“路长”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村级层面,由村(社区)“路长”负责,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路长制”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乡镇(街道)“总路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路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二)建立巡查制度。各级“路长”要定期对责任路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上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上级“路长”报告。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级“路长”要及时将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结果等信息上报至上级“路长”或相关部门。县“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全县“路长制”工作信息,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将“路长制”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各级“路长”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路长制”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部署“路长制”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路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路长制”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必要的经费投入。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为“路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级“路长”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要加强对“路长”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路长制”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效,提高社会各界对“路长制”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要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五)加强监督检查。县“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级“路长”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同时,要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路长制”工作的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路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路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级“路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路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级“路长”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共同推动“路长制”工作深入开展。

  (四)注重创新,提高效率。各级“路长”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路长制”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五)严格考核,奖惩分明。要严格按照考核评价制度,对各级“路长”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力争在20xx年底前,全县乡镇(街道)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总量、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显著下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面严重交通违法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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