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学条例守党纪践初心
近期,我通过参加集中学习研讨以及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感受很深、收获很多、启示很大。作为纪检干部,是落实政治纪律规矩和开展正风肃纪的主要实施者、参与者、监督者,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情况作研讨交流发言。
一是要有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对党忠诚的初心。讲政治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政治优势和根本要求,任何时候都不能含糊和动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出问题,必然走向腐化堕落的深渊。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其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我们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做党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正风反腐的使命,是党的纪律的守护者。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要加紧学习党章党规、监督执纪工作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不忘对党忠诚的初心,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违纪违法问题面前要始终坚持原则、铁面执纪、秉公执纪。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胡高平违纪案给我们的启示就是理想信念一旦动摇,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心中无党,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抛在一边,就会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二是要有敢于亮剑,不忘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党章明确,“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敢于亮剑、勇于斗争,对于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予以查处,确保党的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同时,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要有严明纪律,不忘全面从严治党的初心。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党员行为的重要依据,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身硬、自身净,才能更好地监督别人。要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学习,熟练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在执纪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到宽严相济、精准量纪,既不放过一个违纪违法分子,也不冤枉一个好同志。要注重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引导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要有为民情怀,不忘服务人民的初心。纪检监察机关不仅是党纪国法的执行者,更是人民群众利益的捍卫者。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温度和力度。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跟进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同时,要注重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党纪国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要有创新精神,不忘与时俱进的初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纪检监察工作也要不断创新发展。要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要注重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走在前列。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总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条例、守党纪、践初心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