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始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员干部是党纪法规的执行者、遵规守纪的落实者,必须明确纪律规范,做学纪畏纪的“明白人”、知纪守纪的带头人、严纪执纪的“铁面人”。始终敬畏法纪。唐太宗李世民说:“朕每思出一言,行一事,必上畏皇天,下惧群臣。天高听卑,何得不畏?”邓小平指出:“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他们都说出了为官做人须心怀敬畏。作为党员干部,须知“不把纪律当回事,难保自己不出事”,如果无视党纪法规,就容易失去约束和监督而蜕化变质。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栽跟头,往往都是从纪律观念淡薄、令不行禁不止开始的。党员干部应强化“纪律如山、法纪无情”的意识,时刻保持警醒,用“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破除侥幸心理,用“做了亏心事、就怕鬼敲门”刹住妄动之念。
始终知纪守规。懂得纪律才能更好地遵守规纪,学法知纪的真正目的在于摒弃以个人意志为中心的人治思维,树立以法规制度为核心的法治思想。党员干部必须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意识的培养摆在重要位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要坚决克服权大于法、人大于纪的现象,杜绝打擦边球、钻制度法纪的空子。要时刻提醒自己客观存在不等于就是合理合法的,群众能做的不等于党员干部也能做,没有明确禁止的不等于提倡鼓励,防止搞土规定、土政策,以及凭既往经验办事,凭个人好恶抓工作。要把法律法规、纪律条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心中有纪、行中有矩。
始终严于律己。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不仅关系到个人形象,更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做到清正廉洁。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为私利所动,不为私情所困。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经常开展自我批评和自我反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偏差,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同时,要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确保自己的言行始终符合党的要求。
始终忠诚担当。忠诚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品质,担当是党员干部的必备素质。党员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敢于担当负责,面对困难和挑战,不推诿、不逃避,勇于迎难而上,善于解决问题。要勇于创新创造,不断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做脱离实际的事情,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始终强化监督。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监督的关键在于到位。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严密的监督体系。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加大执纪力度,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督效能,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总之,遵规守纪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纪律的重要性,始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