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干部队伍结构现状及职位设置情况,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经局党组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略)
二、职级晋升
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XX个,即:三级调研员X个,一级主任科员X个,三级主任科员X个,四级主任科员X个。此次职级晋升旨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机关整体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资格条件
晋升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 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
3. 群众公认度较高;
4. 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 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二)基本资格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 晋升三级调研员的,应当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晋升一级主任科员的,应当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者任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主任科员的,应当任副科级领导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主任科员的,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3.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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