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决定在全县住建系统组织开展防火季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针对秋冬季火灾特点和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奋战第四季度,切实提升各单位各部门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和消防管理水平,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突出的场所、区域,全面提升系统消防安全意识,力争一般火灾起数同比下降20%,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与县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筑消防设计审查
1、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消防审查验收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对建设工程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建筑构造防火、安全疏散设施、灭火救援设施、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2、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牵头单位:测量队、建管股)
(二)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1、加强消防产品进场检查验收过程控制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消防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
2、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安装质量。对于已竣工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并督促整改直至符合标准。同时,加强对已备案项目的抽查力度,确保备案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与备案信息一致,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牵头单位:质监站、消防科)
三、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1、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施工现场无违规用电、用火行为。
2、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县住建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用火、用气安全,以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隐患及时消除。(牵头单位:安监站、执法大队)
四、推进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
1、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近年来住宅小区火灾频发的现状,县住建局将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对辖区内的住宅小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电动自行车充电是否规范等问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档立册,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2、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家庭防火常识,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鼓励和支持居民参与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物业科、宣传科)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结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展览、演练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特别要加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患者及家属、老人等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
2、强化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组织消防专业人员深入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培训,重点教授如何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如何逃生自救等实用技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牵头单位:消防科、培训中心)
六、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1、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将消防安全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地生根。
2、建立消防安全评估机制。定期对辖区内各类场所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小隐患演变成大事故。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评估工作,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实时监控和预警,提高火灾防控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加快智慧消防建设步伐,为全县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牵头单位:办公室、信息科)
七、强化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
1、加强监督检查。县住建局将不定期对各镇街、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倒查相关领导的连带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打赢这场火灾防控攻坚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希望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