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县长的批评意见
1.抓政府系统依法行政有差距。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政府系统党员干部正确行使职能职权把控不严,极个别党员仍存在失职失责问题。如:在推进全县城镇公共厕所改造改建工作中,职能部门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全县城镇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工作严重滞后,被省级通报。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与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每位政府工作人员都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各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此外,还应加大对失职失责行为的惩处力度,通过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增强全体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2.抓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有差距。面上统筹与重点突破不能双向兼顾,抓个别重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如:对盘活现有资源、实现“腾笼换鸟”工作谋划及推进不及时,导致目前仍有2家企业未完成合作协议终止,超过规定时限。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政府工作既要注重全面布局,又要善于抓住关键环节,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向前发展。为此,建议县政府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明确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有时间表、有路线图。对于“腾笼换鸟”等重要改革事项,应成立专项工作组,集中优势资源,克服困难,加快推进,力争早日见到实效。同时,要强化督查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将工作成效与干部奖惩挂钩,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对副书记的批评意见
1.抓主责主业有差距。作为县委副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缺乏系统考虑和通盘谋划。工作中时有“见子打子”、按部就班的情况,抓不住当前党建工作的重点和中心,特别是对当前各领域党建工作开展谋划不足,导致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省市缺少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如:脱贫攻坚好成绩的取得,与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密不可分,但在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工作中,宣传推介力度不足,选树的典型不多。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县委副书记,必须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同时,要加强与上级党委的沟通汇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特别是在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方面,要创新思路方法,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创建党员示范岗等方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对分管工作的重心把握不全。作为全县的统战部长,又是县委的专职副书记,对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调查研究、牵头谋划不够,工作停留在指示和要求上的多,落实到具体实践的少,致使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风险点较多。如:近期个别乡镇就出现基督教徒非法传教活动。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统战部长,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统战成员的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发展合力。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调研力度,深入了解统战成员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动态、利益诉求,及时解决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要严格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决遏制非法传教活动蔓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此外,还要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共同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新篇章。
三、对扶贫工作总队长的批评意见
1.下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扶贫工作的重心在基层,攻坚力量也在基层,干的好不好需要群众说了算,但作为驻村工作队总队长,深入基层查实情、走村串寨听心声还不够频繁,缺少一线的调查研究,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方面还不够。如:除个人挂钩的乡镇深入得多一些外,到其他12个乡镇指导工作、入户走访的不多。扶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战役,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扶贫工作总队长,必须时刻牢记初心使命,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履行好帮扶职责。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五天四夜”驻村制度,每周至少安排三天以上的时间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研究解决,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2.对工作落实跟踪问效不到位。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前期论证不充分、中期监管缺失、后期评估不力等问题,影响了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如:部分产业扶贫项目因市场调研不足,导致产品滞销,农户增收效果不明显;个别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了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脱贫攻坚的整体成效。为此,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库,严格项目准入标准,确保每一个项目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同时,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督导,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项目偏离预定目标。对于已完成的项目,要及时开展绩效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此外,还要注重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他们的意愿,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参与到项目选择、实施、管理等各个环节,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