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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吉创先发[20xx]x号转发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县市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现就县(市)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明确县(市)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目标

  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县域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结合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实际,进一步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目标和内容。推动科学发展,重在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统筹发展,大力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实施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重在创建文明和谐社区,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和“安全建设年”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服务人民群众,重在改善民生,多办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继续深化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建好县(市)区党组织服务民生大厦,健全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长效机制,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加强基层组织,重在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引领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坚强堡垒和先锋模范。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一是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事务,确保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三是广泛动员部署。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文件、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四是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指导措施,确保活动既统一规范又富有特色。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群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活动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创先争优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为使创先争优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各县(市)区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一是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围绕岗位职责、服务群众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并通过设立公示栏、网站专栏等形式,将承诺内容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定期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党员给予表彰,对未兑现承诺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等各个领域,设立一批“党员示范岗”,引导广大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身边群众共同进步。三是开展“党群连心”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形式,了解民情民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党群关系。四是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红色教育资源,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革命遗址、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五是开展“党建+”系列活动。积极探索“党建+产业发展”、“党建+社会治理”、“党建+公共服务”等模式,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紧密结合,提升党建工作实效。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果

  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深入、取得长效,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一系列长效机制。一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三是建立常态化的学习教育机制。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报告会、研讨会等,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制。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的支持力度,落实经费保障、阵地建设、人员配备等措施,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五是健全服务群众机制。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顺利推进,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二是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和总结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通过召开表彰大会、编印事迹材料、拍摄专题片等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和工作动力。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演讲比赛、征文竞赛、文艺演出等,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四是加强对外宣传交流。积极与其他地区、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我市创先争优活动的水平和层次。

  总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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