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读《一名“落马”干部细数腐败“七笔账”》,账账发人深省,特别是在算“健康账”时说“身心交瘁”,窃以为更是对为官不廉者的当头棒喝!记得洪昭光先生所著的《健康忠告》一书中,专门有这样一节:“廉洁有益健康,腐败导致死亡。”他说,巴西医生马丁斯曾作过一项研究,对583名被控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官员作了10年随访追踪,结果发现不廉洁官员有60%患病或死亡。在不廉洁官员的116名死亡者中,癌症占60%,心脏病占23%,其他占17%。“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为官不廉,贪污腐败,肯定会有亏心事,怕“鬼”敲门,就不会身体健康。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索贿受贿、营私舞弊、搞权钱权色交易,触犯党纪国法的“高压线”的人,自然是诚惶诚恐,坐卧不安,担心被检举揭发,被查处法办。这样,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长此以往,生疾害病,自是在所难免。健康是立身立业的根本。我们只有拥有了健康,才可能拥有幸福。有人打过一个比方,说如果把人一生拥有的财富、事业、亲情、爱情、友情等生活元素用无数个“0”来代表的话,那么,健康就是所有“0”前面的“1”,有了“1”,后面的“0”才有意义。我们领导干部,如果能够在各种不良诱惑的面前,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一尘不染,两袖清风,必然心地坦荡,无私无畏,别人快乐自己快乐,心旷神怡,身体健康。古人说:“志以淡泊明,节从肥甘丧。”一个人的气节情操只有在恬淡自在、清心寡欲中才能表现出来,而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生活只会使人丧失气节,失去健康。作为党的干部,为人民谋福祉是其神圣职责。在名利得失面前,一定要看得开,想得透,守得住。
为官者,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当时刻铭记自己的身份与责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论语》中有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准则,也是当代领导干部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在面对金钱、权力、地位等诱惑时,领导干部应当牢记“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古训,坚决抵制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深入学习了党的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干部更应该注重个人品德的培养,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正如《大学》所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根本,只有自身正直、廉洁奉公,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日常生活中,领导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工作态度,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同时,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树立良好的家风,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也应当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中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此外,领导干部还应当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为加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作为党员干部,应当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不论涉及到谁,都应当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公正执法、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力量。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各级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对于那些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通过这些措施,逐步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总之,廉洁自律不仅是领导干部个人修养的重要体现,更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努力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捍卫者和忠实实践者。只有这样,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