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就干部考察“火眼金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要立体考察、透视甄别、切片化验、会诊辨析,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干部考察是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组织部门需炼就一双“火眼金睛”,才能考出实绩、考出公平、考出动力,确保选出来的人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要有“既看说什么、更看干什么”的识人眼光。有的干部能说会道,口号喊得震天响,坚决完成挂嘴上,但真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时却态度迟疑、选择性用力,是典型的“两面人”;有的干部始终明责于心、践责于行,不为私心所扰,不被利益所惑,脚踏实地为地方发展做贡献。开展干部考察,应具备识人辨人的眼光,听其言更观其行,听汇报又看现场,察其表、析其里,把考人和考事结合起来,把“干了什么事”和“干成了什么事”印证起来,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群众感受来展示业绩、评价政绩。
要有“既看一时、更看一直”的长远眼光。有的干部抓工作平时不上心、不用力,临近考察时拿出百般气力,忙忙碌碌赶场子、装样子,急功近利招项目、造数据,表演作秀、劳民伤财;有的干部坚守初心、始终如一,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一步一个脚印谋发展、求突破,几十年如一日奋战在工作一线。了解干部应既带“显微镜”,更带“望远镜”,用历史、发展的眼光,不仅看一时成绩,更看一贯表现,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政绩,防止“短视病”“浮躁症”。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考察机制。干部考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日常考核与定期考察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日常观察、专项调研、年度考核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干部的工作状态和实际表现。另一方面,要注重考察方法的科学性和多样性,避免单一化、表面化的考察方式。可以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注重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评价,确保考察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要强化考察结果的运用。考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选拔和使用干部。因此,考察结果的运用至关重要。对于考察中发现的优秀干部,要及时提拔重用,给予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活力。对于存在问题的干部,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等,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提高能力。此外,还要建立健全考察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向被考察对象反馈考察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干部的成长进步。
要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干部考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确保考察过程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此,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考察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同时,要加大对考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确保考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此外,还要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干部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干部考察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干部队伍结构的变化,干部考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因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考察方式方法,提升考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要紧密结合实际,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干部的特点,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的考察指标体系,确保考察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提高考察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实现考察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同时,还要注重考察工作的持续性和连贯性,建立健全干部成长档案,跟踪记录干部的成长轨迹和发展变化,为干部的培养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炼就干部考察的“火眼金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的重要举措。各级组织部门要深刻认识干部考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考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