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XX省餐饮食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食药监餐饮﹝20XX﹞13号)和《关于在全省食品流通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XX食药监食流﹝20XX﹞94号)精神和市局整体工作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XX店、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快落实“一三五”工作要求,结合逐街逐户排查攻坚行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XX店、示范街创建活动,培育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使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经营条件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更安全、更放心。
二、工作目标
以“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店容整洁、管理到位、群众满意”为总体目标,坚持部门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指导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的原则,到20XX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示范街1条,XX店10个以上。今后,每年根据上年度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标。通过一段时期XX店、示范街创建活动,逐步形成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发挥示范单位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使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共创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三、创建条件
(一)食品安全示范街基本条件
食品经营单位相对集中,数量不少于10个,基础条件好,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2. 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均诚信守法,不存在无证经营现象。3. 食品经营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且均达到B级(含B级)以上。4. 食品安全XX店比例达到60%以上。5. 连续两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6. 示范街内各食品经营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技术,如电子追溯系统、物联网技术等,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7. 街区内设有食品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8. 示范街内各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
(二)食品安全XX店基本条件
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且证件齐全有效。2. 经营场所布局合理,设施设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卫生条件良好。3.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4. 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食品安全等级达到A级。5. 近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6. 积极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技术,如电子追溯系统、物联网技术等,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7. 设有食品安全公示栏,公示食品安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9.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10. 在经营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减少食品浪费,倡导绿色消费。
四、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X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XX店、示范街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2.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3. 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XX店、示范街创建工作的意义和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4. 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先进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X月—X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创建条件,认真筛选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单位和街区,确定创建对象。2. 指导创建对象对照创建条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3. 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创建对象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创建质量。4. 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创建对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5. 定期组织创建对象之间的交流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共同提高。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X月—X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条件,对创建对象进行初步验收,提出初审意见。2. 市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创建对象进行现场复核,综合评定其创建成效。3. 对评定合格的创建对象,授予“食品安全XX店”、“食品安全示范街”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4. 对未通过验收的创建对象,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创建条件。5. 将创建成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创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XX店、示范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政策支持
对被评为“食品安全XX店”、“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单位,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如优先推荐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同时,鼓励和支持创建单位引进和应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技术和设备,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对象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食品安全XX店、示范街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培训等活动,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总结提升
(一)总结经验
创建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市局将择优编印成册,供各地学习借鉴。
(二)巩固成果
对已获得“食品安全XX店”、“食品安全示范街”称号的单位,要继续加强跟踪管理和指导服务,确保其始终保持较高的食品安全水平。同时,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持续改进
食品安全XX店、示范街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创新方法。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开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通过食品安全XX店、示范街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将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感和满意度将显著提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食品安全XX店、示范街创建工作,为建设食品安全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