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我们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这不是主体责任第一次写入党内法规,此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都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规定,这一次是再完善再细化再规范,为我们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划出了一条条的“硬杠杠”。前不久,我院也根据这一规定以及市中院印发的202x年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内容,制定了我院的责任清单,会后,大家要做好《规定》和“两个责任”清单的再学习再理解,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一规定再强调几点:
一、提高认识,扛牢责任
实践充分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必须坚定不移、长期坚持、巩固发展。这次中央印发《规定》共5章25条,主要规定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以及监督追责,这是坚持和发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应有之义。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正式写入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是不可推卸,不能讨价还价,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的。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是主抓手,各部门负责人是具体抓手,这一点大家要从思想认识、政治站位上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务必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不折不扣地把从严治党治院的责任扛牢、抓实。
二、对照内容,抓好落实
要紧扣《规定》各项内容,明确各自的具体责任要求,认认真真对标对表,落深落细落实,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作为党组书记,要自觉带头履行职责,当好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要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传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负责人也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落实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我们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通过严格的监督和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教育,提升素质
全面从严治党,根本在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深化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要注重培养年轻干部,为党的事业储备更多的优秀人才。通过加强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五、改进作风,树立形象
全面从严治党,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我们要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基层,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解决民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要针对隐形变异的新表现,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通过改进作风,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创新机制,增强活力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党建工作新路径、新方法。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与评先评优挂钩,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通过创新机制,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面从严治党注入新的活力。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的信心,扎实的行动。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为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