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环境污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经局党组认真研究,结合高阳县辖区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生态环境系统组织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印发〈X市生态环境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守人民立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治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结合万人进万企帮扶活动,提升服务理念,拓展、丰富环境污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整治群众身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在前期我局组织的污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了“10+1+1”的重点工作任务,深化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经过认真梳理分析和日常执法频发的环境问题,重点在“扬尘污染、异味污染、城市黑臭水体、建筑施工噪声、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农村纳污坑塘、‘散乱污’企业、重型柴油车和冒黑烟机械、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10个方面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同时,针对近阶段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基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认真研究,敷衍工作,对个别企业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一刀切”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情况,开展集中整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治工作真正惠及民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在20xx年底前实现以下目标:
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污染投诉量显著下降。
2. 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
3. 企业和公众环保意识显著增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逐步形成。
4. 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总结评估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清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解读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发动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通过设置举报箱、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全面排查问题,建立整改台账
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10+1+1”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建档立册。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分类施策,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四)严格执法监管,保持高压态势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依规采取限产、停产、关闭等措施,坚决打击恶意排污、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强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将严重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帮助其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发展。
(五)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污染治理效率。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环境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六)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标准规范,为依法治污提供坚实保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将整治成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为建设美丽高阳奠定坚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
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经验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形成书面材料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编发简报,交流经验,推广典型,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注重工作实效,确保群众满意
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整治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开门搞整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代表参与监督评价,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通过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总之,我们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