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让旅游业态更好赋能乡村振兴
党的二十大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战略部署,其中强调“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提出明确要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广大农村地区具有独特风物,真山真水真民俗具有独特优势,具备发展旅游等特色产业的基础条件。新征程上,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过程中,基于乡村特色禀赋,依据不同的乡村特点,因地制宜发展具有独特风格的乡村旅游产业,为农村地区产业振兴赋能,为推动“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
一是提高认识,重视乡村旅游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乡村旅游发展,要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加强组织保障。应成立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机构,制定出台助推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文件,鼓励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名村,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培育自驾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夜间旅游等新兴文化旅游产品。同时,要依托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采用互联网+旅游方式,依靠政府支持,企业运作,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为客户打造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乡村旅游体验。在此过程中,还应注重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确保旅游业的发展与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加强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乡村旅游项目。各地应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科学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重点项目。在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和社会效益,避免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而忽视质量和效益。同时,要注重提升乡村旅游项目的品质和服务水平,提高游客满意度和回头率,形成良好的口碑效应,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旅游。此外,还应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住宿、餐饮等配套设施,提升乡村旅游的整体吸引力。
三是创新机制,激发乡村旅游发展活力。为促进乡村旅游健康发展,需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股份合作、租赁经营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到乡村旅游发展中来,分享旅游收益,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乡村旅游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乡村旅游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融资成本,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此外,还应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和运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
四是强化培训,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人才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要加强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可以邀请行业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传授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也可以组织从业人员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开阔视野,借鉴成功经验。同时,要鼓励和支持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其就业竞争力。此外,还可以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方式,为乡村旅游发展输送更多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五是注重宣传,扩大乡村旅游影响力。为吸引更多游客关注并选择乡村旅游,需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乡村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可以通过制作精美的宣传册、宣传片等形式,全面展示乡村旅游的魅力和特色;也可以利用网络媒体、社交媒体等平台,发布乡村旅游的相关信息和动态,增强与潜在游客的互动交流。此外,还可以举办各种节庆活动、民俗表演等活动,吸引游客亲身体验乡村旅游的乐趣,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的社会影响力。
六是加强监管,规范乡村旅游市场秩序。为保障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加强对乡村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要建立健全乡村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升乡村旅游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此外,还要加强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风尚,营造公平竞争、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
七是深化合作,推动乡村旅游跨界融合。为拓展乡村旅游发展空间,需要深化与相关行业的合作,推动乡村旅游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可以与农业、林业、渔业等行业相结合,发展休闲农业、森林旅游、渔家乐等特色项目;也可以与文化、体育、教育等行业相结合,开发文化体验、体育赛事、研学旅行等新型旅游产品。通过跨界融合,不仅能够丰富乡村旅游的内容和形式,还能延伸产业链条,创造更多价值。
总之,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力度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努力将乡村旅游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