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精神,把“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作为正风肃纪重要内容,对私人会所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整改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加强建章立制,规范私人会所的审批监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切实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为,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找准我县“会所中的歪风”表现形式、存在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调研组将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别是人民群众的声音,确保调研结果真实反映实际情况。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私人会所在我县的发展状况,特别是其在公共资源中的占用情况、违法经营情况以及对社会风气的影响。调研过程中,注重收集典型案例,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为后续的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新闻媒体、文件会议、廉政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出入私人会所的危害性及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要求。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专项整治工作的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和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邀请专家进行辅导报告,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会所中的歪风”的严重危害。同时,编印宣传手册,发放到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此外,利用廉政短信平台,定期向党员干部发送警示信息,提醒他们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三)进行全面清理。对全县私人会所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清理将公园等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等问题,以及私人会所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依法纠正整改,严肃处理。成立由县纪委、监察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私人会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将公共资源变相出租给私人会所的行为,是否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功能用途,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罚的处罚。同时,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每一个问题都得到彻底解决。
(四)组织开展承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工商联、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科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向单位党组织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承诺结束后,经省委同意,将相关情况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凡是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一律视为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好承诺活动,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党员领导干部都签署承诺书,并存档备查。承诺书内容应包括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具体承诺事项,以及违反承诺的责任追究条款。承诺活动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将汇总各承诺书,经省委批准后,在县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违反承诺的党员领导干部,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委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提供线索。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问题,要迅速核查,及时处理,形成震慑效应。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县纪委、监察委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总结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各单位的总结报告,提炼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形成全县性的整治工作总结。同时,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会所中的歪风”。通过持续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县的政治生态更加清朗,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四)深化学习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将“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正风肃纪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结合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县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正风肃纪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