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日三问吾身”让党纪学习教育“常”相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x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安身立命之本,需要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提升党纪学习教育质效。融入日常,在“深学细悟”中把稳思想之舵,问问自己“听党话,跟党走”的初心变没变。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融入日常、追求更高标准。要抓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化为习惯,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思想之弦”,通过“线上+线下”、党员教育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党规党纪,通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强化学习,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理论教育有机融合,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抓在经常,在“知行合一”中夯实纪律之基,问问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不牢。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理论上的学习,更是实践中的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贯穿于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要通过定期组织党纪知识测试、案例分析讨论等方式,检验学习成果,促进学习效果的转化应用。同时,要注重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纪律和规矩。例如,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此外,还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确保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落在平常,在“严以律己”中筑牢防线之墙,问问自己“遵规守纪”的底线有没有。党纪学习教育的效果最终体现在党员干部的行为表现上。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遵规守纪的模范。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上,更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自我监督、相互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要敢于亮剑,严肃查处,绝不姑息。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党纪学习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参与到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中来,不断提升自身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同时,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党上下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风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总之,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党同志共同努力,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吾日三问吾身”中不断反思自我,提升自我,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仅停留在口头上,更落实在行动上。通过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