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保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良好作风,展现了较高的工作水平,树立了良好的干部形象,为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之间仍存在诸多不适应之处。
首先,干部思想不稳定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非常辛苦,但往往面临着“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的局面。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容易因工作得罪他人,这不仅影响了个人的情绪,也给工作带来了额外的压力。另一方面,由于待遇提升缓慢,干部交流速度慢,交流机会少,升迁机会不多,导致部分干部心理失衡,思想波动较大。此外,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出现了畏难情绪,面对矛盾和困难时选择回避,面对“人情案”时碍于情面,顾虑重重,甚至在“说情风”面前放弃原则,屈从让步,习惯将问题上交,矛盾上移,导致工作安排难以落实,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案件质量不高,失去了查办案件应有的威慑力。
其次,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不足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派出机构设置的特殊性,主管纪检监察的副局长通常还需分管其他工作,无法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而纪检监察工作只是办公室众多职责中的一项,真正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大多还要承担其他工作任务,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使得对案件检查过程的监督工作难以有效落实。更为严重的是,具备财会、法律、写作等专业知识的人才稀缺,导致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达到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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