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问题,制定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精神要求,狠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严明纪律规范,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责任分工本项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XX,牵头单位为县纪委监察局,整治时限为202x年9月。(一)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借结婚、生日、乔迁、生病、职务晋升、学习了培训、出国考察、子女升学、亲属去世等机会大操大办,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钱物的问题。主办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人:XX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二)完善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主办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人:XX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三)严肃查处占用公共资源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娱乐为名、行赌博之实借机敛财等行为。主办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人:XX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直机关工委三、工作措施(一)加强教育提醒。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赌博敛财,作为改进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短信提醒工作,开展廉政谈话,明确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促使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筑牢廉政防线。
(二)完善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有关规定的通知》,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一是细化报告内容,要求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提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操办的具体事项、时间、地点、邀请范围及人数等内容,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不借机敛财。二是建立公示制度,对于党员干部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将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是否按规定报告、公示婚丧喜庆事宜,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操办,以及是否存在借机敛财等违纪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不良风气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相关规定,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的思想认识。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同时,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的婚丧喜庆新风尚,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摒弃陈规陋习,减轻人情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将廉洁自律、反对铺张浪费等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党员干部遵守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挂钩,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力争在202x年底前,使全县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有效遏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同时,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推动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