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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领导在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采取现场参观和集中会议的方式,召开XX县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我县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努力把创建工作推上新台阶、提上新水平,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考核验收。刚才,大家已经参观了XX村创建工作,相信大家感触很深,收获很大。集中会议上,XXXXX三个乡镇和县委宣传部、县XX局、县XX局分别作了交流发言。XXXX副县长也就我县前一阶段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客观总结,具体安排和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讲得很详细很具体,我完全同意。大家要认真学习,融会贯通,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抓好工作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202x年7月全县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全县上下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XXXX乡被命名为“全国双语学习特色村镇”,XXXX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XXXX乡、XXXX村、县民族小学、县文化馆被命名为XXX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倾力打造“十进”单位,民俗文化推动民族大团结发展等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开创了良好局面。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创建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如部分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创建工作推进不平衡,个别单位和部门存在应付检查的现象,创建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整体效果和长远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只有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才能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我们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关键环节,精准施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族团结教育,通过校园文化建设、主题班会、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从小培养爱国爱家的情怀。

  其次,要注重示范引领,打造亮点品牌。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要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要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支持民族村寨、民族学校、民族企业等单位开展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同时,要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促进各单位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再次,要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要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创建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创建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成效。

  二是要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销号,确保创建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推进。要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严肃问责追责,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挖掘和报道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用身边的事迹教育身边的人,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同志们,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推进创建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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